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6月19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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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批)

发布时间:2018-06-19 08:36:11  

 驻马店市确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54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可能因环保不达标,要求该处养殖户在两日内将猪全部处理掉。投诉人称两日内根本卖不完,希望宽松点时间。求助。

调查核实情况: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按照《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确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确政办[2016]124号)要求,制订了《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办文[2017]36号),明确了禁养区、限养区范围,措施及责任。针对方案要求,该办事处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共5家,已于2017年底全部取缔到位;辖区散养户40家,已自行关闭、转产、搬迁19家,目前还有21家没有关闭、转产、搬迁。

1.关于反映“要求该处养殖户两日内将猪全部处理掉”问题。经调查,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5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养殖户进行排查,并与同年5月份和6月份对养殖户发放《关于禁养区养殖场(户)限期关停通知书》,要求养殖户于2017年12月底按照禁养区有关规定自行完成搬迁、关闭、转产。2018年初,该办事处再次对养殖户进行核查,发现还有21家养殖户并没有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搬迁、关闭、转产。而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过后并未实施拆除等强制措施,依旧以说服教育为主。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以来,群众向当地政府反映,并未拆除的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臭气熏天,希望政府予以解决。另外,之前搬迁的养殖户也向当地政府反映,希望当地政府依照相关规定督促未完成清养任务的养殖户尽快清理完毕。由于群众要求强烈,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6月8日~10日之间再次向禁养区内养殖户发放了《关于禁养区养殖场(户)限期关停通知书》,要求两日内自行转产、关闭、拆除。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反映“投诉人称两日内根本卖不完,希望宽松点时间。求助。”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原因如下:一是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自2017年5月开始,就已经对辖区禁养区的养殖户进行了普法宣传,并下发限期关停通知书,明确要求养殖户于2017年年底前按照禁养区有关规定自行完成搬迁、关闭、转产,而部分养殖户一直未按规定进行搬迁、关闭、转产。二是县鑫长源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屠宰等业务的企业,对辖区符合出栏条件的生猪等基本可以全部收购,因此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两日内根本卖不完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于2018年6月12日晚6时召开党工委会议,未完成清养任务的散养户虽然存在不自觉履行搬迁、关闭等义务,但还是本着以人为本、加强思想动员、照顾群众利益、把群众损失降到最小为基础,并根据《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办文[2017]36号)文件,继续督促剩余21家散养户按文件要求尽快完成清养任务。

2.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加强宣传,让养殖户从根本上理解国家政策,自行进行转产、搬迁。

3.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养殖户在行情好时再次进行养殖。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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