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清单
(第2批)
(2018年6月2日8:00~6月3日20:00)
二、 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驻马店市正阳县兰青乡牧原六场(养猪场)臭气难闻”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六分场建设有污染处理设施,粪污处理工艺采用的是UASB厌氧发酵,处理和发酵后的废水分别进入7万立方米和13万立方米的沼液储存池。现场检查时,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定期对中转池、收集池、粪棚投放除臭剂。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连续两天对该场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氨最大浓度值为0.183mg/m3(标准为1.5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值为0.0019mg/m3(标准为0.06mg/m3)、臭气最大浓度值为41mg/m3(标准为70mg/m3),均不超标。但调查组现场调查时通过嗅觉能闻到有臭气。
2.关于反映“管理不严谨,环境脏乱差”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该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粪污的处理派有专人负责,并做有相关记录。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场区内路面较脏,有积尘和杂物未及时清扫。
三、整改措施
1.责令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六分场对其场区内中转池、收集池四周进行密封,并加大除臭剂的投放量,同时对猪舍单元风机口加盖除臭墙,防止臭气污染;加强内部管理,对场区内环境进行整治。
2.责令正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六分场加强监管,杜绝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3.责令正阳县兰青乡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对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六分场进行监督管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