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清单
(第1批)
(2018年6月1日10:00~6月2日12:00)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正阳县南边‘驻马店骏马化工集团’利用暗道往护城河里偷排废水”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群众反映的驻马店骏马化工集团是河南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污水处理站1座,检查时发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排查该公司内部污水管网发现,所产生的废水均收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总排口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而后进入正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通过调阅在线监控设备未发现超标排放行为。经对该公司周围进行实地勘察,未发现有排放生产废水的暗道。
2.关于反映“导致该集团至皮庄村段护城河被污染”的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群众反映的皮庄村段护城河实为双庆河第一段,位于河南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南侧约200米处。调查时发现,双庆河皮庄村段护城河沿岸共有8户居民,由于8户居民位于城乡接合部,其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未能进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通过居民房西侧的自建污水管道排向双庆河皮庄村段护城河。通过对双庆河皮庄村段护城河河内河水取样化验分析,COD为57mg/L(标准为30mg/L),氨氮为3.93mg/L(标准为1.5mg/L),总磷0.45mg/L(标准为0.3mg/L)。通过上述调查情况分析,群众反映的护城河(双庆河第一段)污染为居民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导致。
三、 整改措施
1.责令正阳县真阳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皮庄村段护城河的管理;
2.责令正阳县住建局限期对双庆河皮庄村段护城河沿岸8户居民的生活污水纳入正阳县城镇污水管网;
3.正阳县政府拟对双庆河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