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晓晶 通讯员 杨中启
近年来,市、县区总工会紧紧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个主线,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一线职工等群体为重点对象,以行业协商为重点领域,以工资、劳动定额标准,保险福利等为重点内容,不断探索创新集体协商新模式,推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取得明显成效。从全市情况来看,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大多数企业职工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10%~25%,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5%~10%,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1%~5%,亏损企业也尽量保持原有的职工工资待遇或生活标准。
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市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986份,覆盖企业6543家,覆盖职工367823人。其中企业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113份,覆盖职工327612人;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79份,覆盖企业672家,覆盖职工21567人;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6份,覆盖企业39家,覆盖职工11227人;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80%以上,其中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建制率保持在90%以上。职工对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综合满意度稳步提高。
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聚焦提质增效。我市按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办法,以企业、行业、区域为单元“分路推进”,初步形成了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全市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着力把握推进重点,把职工工资长期在低水平上徘徊的企业,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及区域、行业企业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农民工、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使他们切实感受到集体协商带来的好处。
抓好分类指导,提高协商针对性。我市对于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工资增长幅度、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协商;对于盈利较少,仅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努力保障职工实际收入水平不降低;对于生产任务暂时不足的企业,主要以“保工资、保岗位”为目标;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对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突出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队伍稳定。通过集体协商,争取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不减薪或少减薪。抓规范提质效。把提质增效作为深化集体协商的工作方向,严格规范“提出要约,协商准备,开展协商,协议审议,首席代表签字,备案审查,公布实施”等关键性环节,避免工作走过场,促进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同时,对已签订合同的企业和新签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动态反映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确保协商质量。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对集体合同内容的满意率达90%以上。
抓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集体协商工作质量水平提高。市总工会在推进集体协商过程中,把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作为切实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水平的关键环节来抓,取得明显成效。严格标准,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严格条件,配齐组建专职指导员队伍,至目前,全市共有集体协商指导员126人,其中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32人。加强对集体协商指导员的档案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和交流平台,保存考核记录和相关资料,促进指导员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制度化。按照省总工会要求,我市明确集体协商指导员“宣传引导、参与培训、参加协商、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方面的职责和具体任务,注重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作用。
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职工协商代表的业务培训。市总工会每年培训210人次;县区总工会每年培训600人次;4年累计培训3200余人次,较好地完成了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目标任务。加大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业务培训力度。市县和企业工会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特点,合理确定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培训方法,发挥院校培训的主渠道作用。从2016年开始,依托省总干校的培训优势和平台,市总工会每年分两批对集体协商工会干部、协商指导员、协商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全市共有400多人次接受了高层次业务培训。
树立先进典型,放大示范效应。近年来,根据县区的实际情况,不同行业的特点,选树正阳建工集团公司等3个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并总结推广他们“协商程序规范、协商内容具体、协商效果明显、职工比较满意”的好做法、好经验,切实发挥先进典型对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学有榜样,追有方向,赶有目标的良好工作氛围。
探索建立集体协商等级评价机制。市总工会将集体协商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对下级总工会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驻马店市总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县区总工会实行百分制考核,客观准确评价集体协商工作效果。对工作绩效突出,企业和职工对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综合满意度高的县区实行奖励。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激励工会干部干事创业,有效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同时,还把开展集体协商作为企业评选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和授予企业经营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集体协商健康持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