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丁 振 通讯员 王桂枝)“诫勉谈话是否属于组织处理、谈话提醒和提醒谈话有哪些区别?”日前,在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某报告厅,授课教师在提问纪检监察学员。
日前,西平县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参加为期5天的综合业务培训,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全体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各乡镇(街道办)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委员、县委巡察办全体人员等共15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这次培训是西平县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后开展的第一次综合业务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纪委监察委、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警察学院和市纪委等有关单位领导及专家进行集中授课。授课领导和专家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和部门工作方法,讲授了《河南省监察工作暂行办法》《河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职务犯罪调查相关法律条文等,详细讲解了诫勉谈话和审查报告制作要点、职务犯罪调查中的证据问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如何认定以及智慧监察的构建等问题。
活动结束后,全体学员还参观了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