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1月31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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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7年度市场主体 年报公示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8-01-31 08:45:46  

 本报讯 (记者 代建新)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于1月1日正式启动,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24时。 

据市工商局信用科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为2017年12月31日前,在驻马店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址:http://gsxt.haaic.gov.cn)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年报信息。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经营场所所在辖区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网上填报采取联络员身份验证登录,首次填报前需进行联络员注册,如更换联络员可进行联络员变更。

据了解,广大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工商部门提醒,《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的第五年。2015年7月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在今年7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到更加严厉的约束和惩戒。因此,以往年度有未年报的企业,应抓紧补报年报并及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以免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市场主体在年报公示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辖区工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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