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付明 通讯员 孙克峻
原来冯某在1993年时因交公粮受伤,落下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其诉求得不到满足,多年来一直上访,是省、市、县各级信访室的常客。
谈起冯某,接待人员都透露出一种无奈。去年以来,古槐街道办事处针对信访量多、案件复杂,有些情况又不是职权范围内能有效解决的,根据工作实际审时度势适时推出法律援助,由办事处出人出钱聘请律师,无偿替上访群众打官司。凭借法律的公信力、公平度、公正性,利用群众对法律裁决的认可和信任,引导他们走法律的途径,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此次庭审就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新蔡县法院审理的案件之一。
走出庭审现场,冯某激动地说:“办事处出人出钱替我打官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表达自己的诉求,不管胜诉或败诉,我都认了,完全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今后再也不去上访了!”
在法律援助座谈会上,古槐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韩建民深有感触地说:“通过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了群众的诉求,收获了群众的认可。群众心也平了、气也顺了,对政府的怨言少了、满意度高了。由此可见,办事处出钱替群众打官司,这个钱花得值,能为群众排忧解难,花再多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