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洪友 李汉鑫)近日,领到失而复得的现金“留守老人”代表专门来到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对办案检察官表示衷心感谢,对该院的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
2017年3月,王某某伙同王某驾驶面包车,多次来到西平县师灵、谭店、吕店等乡镇,以购买光伏电动车赠礼品为诱饵,骗取了村民信任。在活动第二天,他们开展了购买VIP卡交押金300元送电锅活动,并承诺第三天退还全部押金。收取押金之后,嫌疑人逃离现场,押金不再退还。短短几天,50余名“留守老人”被骗,涉案金额2万余元。
该案移送到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公诉科办案检察官及时固定证据,查清诈骗事实,耐心向犯罪嫌疑人做释法明理工作,劝导其主动退赃。同时,检察官们联系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家属帮助嫌疑人积极退出赃款。最终,通过大量工作,办案检察官帮助被骗的50余名“留守老人”追回了全部损失。
近年来,骗财案件形式多样,针对以往注重打击、忽视挽回被害人损失的问题,2017年初,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转变工作思路,针对涉财犯罪特别是诈骗案件追赃难问题,多次与西平县公安局、西平县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全程跟踪追赃制度,尽最大可能减少案件受害人的损失,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年初以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16次参与诈骗案件追赃,为260余名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