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12月18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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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抓紧抓实缺陷汽车产品消费品召回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8 08:18:46  

 本报讯 (记者 刘 阳)缺陷产品召回,是指产品的生产者(包括进口商)对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缺陷产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活动。为落实国家缺陷产品召回法律法规和召回制度,进一步推动我市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开展,日前,市质监局组织召开全市缺陷汽车产品消费品召回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和强化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全面启动召回工作。该局将召回职能对应调整到稽查部门。各县区质监部门切实明确召回工作专职人员和责任,健全召回工作体系,落实召回工作职责。按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平台,做好缺陷信息收集、评估和召回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对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举报投诉等方面缺陷信息进行收集,省、市、县区质监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好缺陷信息收集、上报、缺陷调查与认定和召回监管等工作。 

加强召回法规宣传贯彻和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覆盖范围,结合汽车产品、消费品区域分布情况和产业特点,分区域组织各县区质监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召回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升各县区质监部门召回监管能力和企业对缺陷产品召回的认知度。 

加强汽车召回监管。贯彻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开展汽车生产企业和汽车4S店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备案制度。配合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调查和查处一批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在实施召回中弄虚作假的汽车企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做好消费品缺陷调查和召回。围绕实施召回管理的9类电子电器产品和11类儿童用品,加大信息收集分析和缺陷调查力度,推动缺陷产品召回与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区质监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对无证生产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坚决取缔整合,对存在缺陷的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召回义务。近期,该局将组织对目前掌握的市场消费品缺陷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为缺陷产品,坚决责令企业实施召回;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将组织约谈地方政府。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管理者要从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高度,提升对召回工作的认识;要面向企业员工,组织开展召回制度宣传贯彻,普及缺陷产品召回知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认知水平和召回管理技能;要严格履行召回义务,依照召回相关法规,落实缺陷信息报告、缺陷调查分析、召回计划备案等职责。

做好执法与召回有效衔接。准确把握召回制度的本质和内涵,理顺行政处罚和缺陷召回的条件及要素,使两项工作高度融合、高效实施,全面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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