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反映: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50元,咨询2018年为何涨到180元。
市人社局回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河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7〕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共同下发了《关于调整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驻人社〔2017〕39号)2018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2017年每人每年1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