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意快线”办理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彰显“民意快线”社会影响力,经市委领导同意,在全市开展“十大民生办理件”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式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民意快线”系统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办理件(包括转办件、自办件)。
二、评选标准
参评件要具有代表性,体现“民意快线”知民情、汇民智、重民生、解民忧的宗旨,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办理件应为满意件。参评件应是在经过“民意快线”回访落实后,反映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办理件;参评件若涉及反映人的隐私,需经反映人同意。
(二)办理件要有影响力。参评件在社会生活中要有广泛的影响力,能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增强社会各界对“民意快线”的关注度、信任度。
(三)办理程序要规范。参评件应严格按照《“民意快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驻办文〔2009〕55号)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办理件办理质量高。承办单位承办态度端正,群众意识强,办理质量经得起检验,无反复、无反弹、无后遗症。
三、评选方法
(一)各县区“民意快线”和市直有关单位先上报参评件,由市评选活动办公室对参评件进行遴选,选出20件作为本次评选活动的候选件。
(二)开通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投票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上方式对候选件进行投票;根据得票数评出“十大民生办理件”结果,并通过媒体向社会予以公示。
四、评选步骤
(一)各单位评选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要采取听取汇报、交流研讨、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评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县区评选出3~5个典型办理件,市直有关单位评选出1~2个典型办理件,于12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送市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全市评选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
市评选活动办公室从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报送的典型办理件中,遴选出20个办理件作为本次评选活动的候选件,在《驻马店日报》刊载,供社会各界参评。
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保障评选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市评选活动办公室,李新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委“民意快线”办公室承担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市直单位的领导同志要把此次评选活动列入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市委“民意快线”办公室联系电话:0396-2600179;电子邮箱:zmdmykx@126.com。
中共驻马店市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