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暖民心 城镇居民得实惠
我市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往昔
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这些年多亏了医保好政策,大大减轻了我的负担!”连日来,家住市交通路西段美庐园小区63岁的李国锋老人逢人便夸医保政策好,尤其是今年他享受到的困难群众大病保险,在原来报销的基础上再叠加报销,让他这个大病困难户看得起病,能够享受天伦之乐。
一个90平方米套房里,李国锋和老伴儿正围着2岁的小外孙逗乐子,房间里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这是记者10月18日来到李国锋家里看到的一幕。“现在挺好的,每天的任务就是和老伴儿一起看护小外孙。”李国锋刚开口还没说几句,话题就转到医保政策给他带来的好处上,“最让我们家感激的是,今年比往年又增加了大病医疗保险,不仅让我住院少花了很多钱,平时的药费也能报销八九成!”
李国锋于2013年被医院确诊为糖尿病,一直吃药治疗。2015年,他又患上了比较严重的心脏病,从此住院成了家常便饭。2015年,老伴儿也被查出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他告诉记者,由于当时住院报销比较少,多年下来,家里的积蓄花费一空。更加不幸的是,他的小儿子后来得了偏瘫,丧失了劳动能力,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全家就剩下大女儿和女婿支撑着这个家。
“我的心脏病越来越严重,医院一直建议我做心脏搭桥手术,可是家里这么困难,怎么做呀!”李国锋摇着头说。2015年8月,他的心脏病再次发作,被送进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时已经不省人事,医生说唯一的救治办法就是做心脏搭桥手术。据一旁的老伴儿介绍,主治医生非常负责,一再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说虽然手术费用预计需要七八万元,但是医保加上大病保险,全部报销下来的话估计花个三四万元就行了。听到这样的好消息后,家人毫不犹豫地同意立即做手术。
“总共花了8万多元,报了5万多元,我们支付了3万多元,真是没想到能报这么多。”李国锋不断重复感激的话:“党的政策好呀!”不仅如此,2016年5月,经过鉴定,他可以享受重症慢性病门诊报销待遇,现在连他平时吃药的费用也报销了八成多,“我现在每个月的药费大概得1000元,报销后,我每月只需要负担200多元,真是太好了!”
据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城镇医保政策不断完善,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像李国锋这样的大病困难群众体会尤为深刻。特别是今年1月1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仅用药范围和治疗服务项目增加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新生儿医疗待遇等方面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提高。
“为了真正让困难群众得到实惠,我市还于今年4月1日建立实施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这位负责人说。这项制度规定,凡是河南省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户、困境儿童四个条件之一的,都被纳入数据采集范围,可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提高。2017年,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原来的分别为1.8万元和1.5万元调整为1.5万元,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报销金额提高。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加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合计报销额度达到55万元,较原城乡居民医保最高50万元的报销额度有所提高,能够更好地防范高额医疗费患者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另外,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2017年4月1日起,我市启动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让贫困家庭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之外,又多了一层保障。
根据之前规定,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我市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三类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引导群众基层首诊,选择慢性病、常见病作为突破口开展基层首诊,以技术、管理为纽带推动医疗资源上下联动,以便民为导向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到2017年底,城市
根据省政府要求,2017年,我市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也纳入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此外,针对异地居住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问题,我市规定,各县区要根据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就医管理办法,落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住异地工作人员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患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病种的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为了方便困难群众咨询和结算医疗费用,市城乡职工医疗保险处还实行了“一站式”即时结算。他们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并在醒目位置摆放相关宣传板面,实现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受到了老百姓的交口称赞。
把民生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李一帆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民力推动发展。
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是聚民力、谋发展的关键。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成效的标准,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更好地服务人民,真正做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凝聚加快转型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一定能为决胜全面小康、让天中大地更加出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