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旭渝
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刘某在被司法拘留期间与申请执行人董某达成了和解,刘某以房屋抵偿欠董某的借款。
原告董某诉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偿还董某借款及利息29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义务,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找到刘某对其进行劝导,但刘某一直持强硬态度拒不履行法律裁定义务。
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次凌晨集中抓捕“老赖”行动中,将刘某带回了平舆县人民法院,因其态度蛮横,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被依法拘留十五日。拘留期间,执行人员多次对刘某及其家人进行劝导,最终在执行人员以及刘某家人的共同努力下,刘某同意以房屋抵偿欠董某的借款,与董某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