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滑清泉
五年来,市三届人大共召开7次代表大会、39次人大常委会、64次主任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2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开展专题调研25次,检查1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代表集中视察18次,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26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0人次,对32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审议通过1部法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已经完成,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推动人大工作创新有为
【核心提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报告摘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健全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政治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不断向前推进。
坚持在市委领导下扎实推进地方政权建设。深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指导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对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的同时,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强化全过程监督,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圆满完成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决贯彻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完善任前考试、表态发言、会议审议、电子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任免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五年来,先后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80人次。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履行职责 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核心提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推动稳增长保态势、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报告摘要】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环节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向市委汇报,在深入调研、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使市委的意图通过人大的法律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五年来,作出了批准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十三五”规划纲要、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2013~2030)、市级决算和预算调整、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市树市花等重大决议决定26项。
首次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向市委汇报,设立了法制、环资、科教文卫三个专门委员会,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科学编制了2017~2021年全市立法规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64件,筛选出14件作为五年立法规划项目。报经市委同意,常委会首部立法选定《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条例草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二审通过,2017年3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
积极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稳妥推进人大工作改革,先后完成了全口径预算决算动态监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修订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人大代表述职考核、建立代表履职网络平台等改革任务。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对中心城区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下大力气解决交通拥堵、信号灯不全、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非法广告等问题。为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扶贫开发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常委会连续四年对32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围绕市委安排的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进行调研视察。
始终坚持新的发展理念 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开展工作
【核心提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报告摘要】围绕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着力促进公共财政稳健运行,着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强化监督落实,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种子法、气象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森林法、畜牧法开展执法检查。
围绕促进依法治市,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司法工作监督,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加强信访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围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民生问题不断改善。聚焦民生持续改善、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加强对“青山” 、“碧水” 、“蓝天”保护监督,连续五年开展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天中”为主题的“天中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很好效果。
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核心提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支持和规范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报告摘要】注重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五年来,代表共提议案建议1038件,在法定的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为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常委会每年都选择一部分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注重推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常态化。常委会先后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79人次,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413人次,每年都组织代表开展异地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审议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提供条件。坚持每月9日例行接待代表来访,不断改进接待方式,先后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34次,接待代表391人次,代表提出的211件建议全部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注重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开展了“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活动,努力打造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沟通交流和展示形象的平台。
建议:服务发展大局 忠实履行职责
【核心提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十次党代会、市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工作中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四个驻马店”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市四届人大开好局、起好步,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报告摘要】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和机关思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加强人大常委会政治学习和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市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发力。根据市委的意图,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重点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开展立法,加强对政府立法的协调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今年立法工作有三大任务,一是审议制定《驻马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驻马店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两部法规草案。二是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驻马店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是对《驻马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扎实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有效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改善民生、促进法治建设加强监督,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
努力改进提升代表工作。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加强对新当选各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加强对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尊重和保障代表权利,改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拓展重点督办范围,推进网上办理、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通报。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更好服务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③3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务实提升审判质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记者 滑清泉
报告显示,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各项决议,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2016年,我市法院的执法满意率位居全省法院系统第七位。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持续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活动,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依法参与非法集资案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从严打击醉驾行为,有效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对17587名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判处拘役、管制、免刑或适用缓刑,促使其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从严惩处职务犯罪行为,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行为,严惩渎职犯罪行为,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党员干部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
加强改进减刑、假释工作。强化开庭审理、裁前公示、文书上网等措施,以公开促规范,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8078件。涉未成年人减刑、假释经验做法,被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表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4年通报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工作。
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坚持有效遏制高利贷与维护合法债权并重,依法引导民间融资活动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7件。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对行政诉讼案件全面实行异地管辖;深化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力度;每年定期发布行政案件审判白皮书;健全国家赔偿工作机制,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确保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得到尽快实现。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关于为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加大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帮扶力度,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实施、精准推进。
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延伸诉调对接领域,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强化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之间的联动调解,建立健全保险消费、劳动保障、医疗纠纷等诉调对接平台,引导群众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扎实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秉承双拥优良传统,深化涉军维权“信阳模式”,拓展司法维权服务范围,将服务对象扩大至确山竹沟的新四军老战士及遗属后代。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扎实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等活动,帮助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忠实践行为民宗旨 更好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预约接访、来访接待、信息查询、判后答疑等服务功能,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诉讼服务网络,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推行网上立案,严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完善家事纠纷调解机制,全力维护婚姻家庭稳定。
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连续8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连续5次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为经济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防冤假错案。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禁止让被告人着囚服出庭受审的规定,彰显司法文明。加快刑事案件办案进度,切实提升审判效率。注重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重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加强对被害人的权益保障,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强力破解执行难题。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强化信用惩戒,加大曝光力度,依法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着力完善司法运行机制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深入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
有效推进少年审判试点工作。认真落实社会调查、回访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处理涉少民事案件。
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参审案件范围,提高参审案件比率,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
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完善诉访分离机制,健全信访听证、依法处理等制度,依法把涉诉信访问题引入诉讼程序解决。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预约接访等制度,有效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依法及时有效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加快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等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公开。
全面推进审判管理改革。推行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对案件办理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监管,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全市法院四级专网建设及二、三级专网扩容,建成高清视频会议、远程提审、远程接访、执行指挥中心、电子档案系统、“三同步两公开”数字化法庭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将顺应人民群众对和谐稳定、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持续优化诉讼服务,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201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更加有效服务发展大局,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更加务实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研判,加强对法官办案的日常性监管,认真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更加积极落实为民宗旨,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完善立案登记、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制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更加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同时,更加严格加强队伍建设,更加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为加快推进“四个驻马店”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③3
依法履职服务大局 执法办案助推发展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记者 滑清泉
报告显示,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取得新成就、实现新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 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五年来,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决落实市委重要指示;自觉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评议,坚决落实相关决议、决定,依法履行检察官任免、涉案人大代表资格罢免等法律程序;主动健全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机制,以实际行动回应代表委员的关心、爱护和支持。
服务大局 推动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合拍共振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为民服务若干件实事,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组织开展查办行贿犯罪案件专项活动,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建立依法容错机制,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发挥防控风险检察职能。
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三个慎重”。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声誉。
坚持法治引领 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用正确的司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依法办案与释法说理并重,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坚持末端治理与源头预防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每个诉讼环节都能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用正确的刑事政策指导检察工作。正确处理大案小案、主案从案、涉案人员较多案件,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体现惩罚的多层次性。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非羁押诉讼等工作,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社会对抗。
用正确的司法价值标准检验检察工作。在司法办案的总体把握上,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规范相统一。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纪法衔接,刑事检察工作坚持疑罪从无,诉讼监督工作坚持质效优先,敏感性案件办理坚持政治问题法律化处理。在司法办案效果评价上,落实司法办案明辨是非、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推进社会治理“三个层次目标”要求,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惩防并举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五年来,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受理举报1862件,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174件1645人。
强化办案措施。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成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系统、信息查询系统,派驻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工作机制,纵向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体制优势,横向建立侦捕诉技警协作机制。加强侦查工作管理,先后查处了一批侵害民生民利的典型案件。
着力办好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579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侦查涉嫌行贿犯罪100人。坚持赃款逃犯一起追,抓获和规劝到案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人。坚持力度质效一起促,所办案件已提起公诉1554人。
全面开展预防工作。结合办案从警示教育、个案预防、系统预防、专项预防等方面开展全方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
从严打击刑事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年来,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20516人、提起公诉36124人,批准逮捕数和提起公诉数分别居全省检察机关同期第三位和第四位。在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开展专项打击,积极参与平安创建,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保证打击质量。建立完善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机制,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依法快捕快诉,形成打击合力;贯彻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防止错误批捕、带病起诉;对重死刑案件坚持最严格的证明标准、最规范的办案程序、最审慎的工作态度,确保办案质量,严防发生冤错案件。
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 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五年来,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依法用好法定监督手段,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5件、撤案106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9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27件,监督纠正留所服刑、狱内服刑、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585件次。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68件,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43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66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15件。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理不服公安、检察、法院处理决定申诉,依法办理申请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探索开展反向审视工作,倒逼规范司法,提升办案水平。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6个控申举报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规范检察权运行 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认真落实内部监督。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扎实抓好为期两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了一批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切实加强外部监督。认真贯彻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分工制约原则,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随案做好程序公开,案结及时网上公开,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公开,充分运用新媒体公开,“两微一端”实现全覆盖。
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推进信访机制改革,落实诉访分离,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探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市首批431名员额检察官已通过审批。
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努力为推进“四个驻马店”建设、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立足职能服务“四大攻坚战”,继续开展服务产业集聚区专项活动,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完善依法容错机制,继续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全力做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并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暴恐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网络传销等犯罪,严厉打击科技领域犯罪,严厉打击非法政治类出版物犯罪,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
全面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坚决拥护、积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检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各项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涉检信访机制等改革。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拓展监督领域,继续做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同时,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符合民情、反映民意、保障民生。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