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旭渝)5月22日,西平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7天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该案当庭履行完毕,树立和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2011年1月份,张某某与赵某某登记结婚,同年12月生育女儿张某。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生气、吵架。2014年8月,赵某某将张某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调解,让赵某某每年支付女儿抚养费2400元。调解书生效后,赵某某未履行义务,张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督促赵某某履行义务,而赵某某以种种理由规避不执行。
2017年5月15日,该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询,依法将被执行人赵某某在银行的所有账户予以冻结。赵某某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从外地赶到法院与执行法官见面。执行法官通过明法释理,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当庭支付了拖欠女儿两年的抚养费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