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欺诈的危害
(一)对社会的危害性:一是它使人们的道德观念沦丧,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险欺诈的不当得利示范作用,使人们的善恶标准发生变异,从而污化社会风气。美国联邦政府1994年将保险欺诈列为除毒品之外第二大社会公害。二是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削弱了保险功能作用。三是巨大的获利机会,使人铤而走险,诱发各种犯罪活动。部分保险受益人面对保单巨额获利机会,施行种种骗术,甚至不惜杀人、纵火、自残、毁车、沉船,制造保险责任事故,保险欺诈已成为某些恶性犯罪的诱因,影响社会安定。
(二)保险欺诈给保险公司造成的危害:一是减少保险公司的盈利收益。保险欺诈导致保险公司赔款支出的增加,必然导致营业利润的减少。二是降低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三是影响保险费率的合理制定,既不利于市场竞争,也增加消费者的负担。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率时,迫不得已要将欺诈风险作为一个变数适当将其考虑在内。如果某一保险公司对欺诈风险控制不力,过高地调高保险费率,将会影响其市场竞争能力。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138 (高守俊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