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现超 王新峰)去年以来,平舆县卫计委在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中,建立“三二一一”医疗救助政策体系,有效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三提高”: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路径治疗报销比例提高5%;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提高5%;对办理慢性病卡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5%。
“两兜底”: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精神病患者,凡是在县中心医院定点救治,住院医疗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兜底;对患有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常见大病病种,住院医疗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部门报销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一补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住院的,除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大病救助补偿及其他救助,剩余合理费用再补偿20%。
“一保障”:对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标准的贫困人口患者,没有住院治疗的,又确需长期服药或在家治疗的,按持卡慢性病患者补偿政策执行,每人每年可报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