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5月12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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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政部门发挥兜底职能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05-12 07:12:27  

   规范城乡低保制度 落实提标惠民政策

全市民政部门发挥兜底职能助力脱贫攻坚

    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左新刚)民生事关社会健康发展、和谐稳定,做好民生工作,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采取多举措扎实做好民政政策性兜底脱贫工作,助力全市脱贫攻坚。

    为夯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驻马店市社会救助精准扶贫互助支持实施方案》,市民政局积极加强城乡低保与脱贫攻坚的标准、对象、政策、信息等有效衔接,从2017年3月15日起,联合全市扶贫、残联部门采取“五个统一”方法,对全市困难对象进行精准复核认定工作,明确要求复核认定工作中需要重点解决和纠正的城乡低保“错保”、“漏保”、“维稳保”、“平衡保”、“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精准度。同时,全市民政部门依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排查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现有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展开全面排查认定,实现了“一人一档一协议”。目前,全市的认定工作基本完成。

    为积极适应特困供养机构“十三五”规划目标新变化,区分功能定位,合理谋划长远布局发展,市民政局先行在西平县进行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特困供养机构的转型发展。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驻马店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明确了特困供养工作原则、认定条件、申请受理审批流程等,特别是明确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主体、评估指标等,为下一步特困供养工作的转型做好准备。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了研究,及时将提标文件的精神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我市目前的情况,一是将全面落实在2017年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从240元、132元提高到不低于250元、142元,把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不低于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括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2960元提高到不低于3150元的标准列入了市政府年度十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和重点督导工作内容之中;二是为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力争在今年五月中旬出台文件。

    健全兜底档案,规范考评细则,进一步巩固精准扶贫工作成果。今年,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建档立卡工作,市、县区民政部门建立了专门的扶贫开发信息档案室、社会救助信息资料室,将我市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民政政策性兜底对象信息进行汇总,做到一户一卡,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民政政策性兜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人员信息资料,助力精准扶贫,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民政政策性兜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人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另外,为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驻马店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并出台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的通知》,从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效果和工作创新四个方面,按照14项评价指标和48项具体内容,先由县区自我评价,后经市级民政、财政部门实地核查、综合评价,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对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予以表扬,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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