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5月03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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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三中心”建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05-03 07:47:03  

河南省公安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正式发文要求全省认真推行快处快赔APP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动车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公通﹝201747号),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保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产险公司认真做好快处快赔APP的实施、宣传工作。

    《河南省机动车财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每日6时至20时在河南省境内发生的,仅造成车辆损失的,当事方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事故(非法车辆、特殊车辆和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除外)适用快处快赔APP在线处理交通事故。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且单车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车险理赔,保险公司应当在线上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并线上支付理赔款。

《办法》对快处快赔APP具体使用流程给予细化。快处方面:采集上传事故信息,当事人在线自行协商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事故责任,推送自行协商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子文本,相关信息共享和服务等。快赔方面:采集上传事故财产损失信息,保险公司在线核定财产损失,办理保险理赔,相关信息共享和服务等。      

    《办法》要求交通警察或者警务辅助人员对适用快处快赔APP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指导和协助当事人在线快速处理事故。当事人线上申请快速理赔的,保险公司应当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平台提供各类信息资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纸质理赔材料。但是,一方当事人提供虚假资料,造成对方无法获得赔偿的,对方当事人可到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办法》鼓励在发生财损道路交通事故时使用快处快赔APP线上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在线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或由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移动平台处置且交通警察未到场的,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造成交通堵塞或另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          (高守俊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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