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
推行审批容缺预审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本报讯 (记者 吕廷新)日前,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求,该中心将对进驻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含其他职权和服务)事项创新审批机制,推行容缺预审制,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服务效率和水平。
今年年初,为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加强对事项审批前期工作的指导,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深入了解项目的审批情况,帮助服务对象完善申报材料,主动告知审批程序和要求。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资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窗口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发证。服务对象在承诺时限内没有补齐所有容缺资料的,窗口单位不予办理该项目,并书面告知服务对象。
据了解,行政审批事项容缺预审的适用范围是针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职权和服务事项。
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职权和服务事项,在基本审批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条件(副件)有欠缺的情况下,经申请人作出承诺后,窗口对申报所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可先容缺预审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如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申报材料的,窗口不予办理该项目,并书面告知服务对象。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行政审批容缺预审要具备三个条件才允许窗口单位受理。一是凡属容缺预审范围的审批项目,若服务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窗口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的申报材料,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预审承诺书;若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或主件不齐全的,窗口将不予受理,待申报主件齐全后再予受理。二是申请人填写容缺预审承诺书并签字(盖章)确认后,窗口出具容缺预审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当场提供给申请人,一份由窗口存档备查)。窗口收件后,按照依法依规的原则,为申请人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手续。三是申请人书面承诺补充副件的时限最长不超过审批事项的法定承诺时限,法定时限内须完成相关副件材料的补缺。
“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服务机制,加强与部门的内部协作,确保审批流转高效顺畅。”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