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4月05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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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案

发布时间:2017-04-05 09:04:05  

本报讯 (记者 兵)日前,一场特别的庭审在上蔡县人民法院举行,案件则是一起涉及土地租赁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上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曙光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上蔡县国土资源局作为被告出庭应诉。旁听席上,来自全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执法单位的相关人员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2017213日,上蔡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向上蔡县芦岗街道办事处董寨村委第五组与村民张奎龙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上蔡县芦岗街道办事处董寨村委第五组与村民张奎龙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以租赁的形式掩盖买卖土地的事实,便立案查处,对上蔡县芦岗街道办事处董寨村委第五组与张奎龙分别作出罚款决定。上蔡县芦岗街道办事处董寨村委第五组与张奎龙不服,遂于201738日将上蔡县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决定。庭审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开展法庭辩论等,审判长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后,历时两个小时的庭审顺利结束。参与庭审人员都认为这场庭审的教育意义和示范意义深远,事后,原告作出了撤诉的决定。

为积极落实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上蔡县人民法院在该案开庭审理前向被告发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上蔡县国土局委派党组成员程玉嫦出庭应诉,使原告得以“告官见官”。庭审过后,程玉嫦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精神,作为执法部门要勇于接受监督、敢于承担责任,坚持堵疏结合、打防并举,给广大群众打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土地管理秩序。该县人大代表张胜利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敢于面对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出庭和老百姓面对面对话,一起商讨行政争议,这说明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正在我们身边悄然发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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