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 瑞)近日,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环路集中销毁一批过期饮料,共计2万余瓶,价值5万余元。
该县食药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管机制,要求各代理商和经营者对过期失效食品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落实回收制度,每月定期对柜台临近过期食品进行清查,过期食品必须下架,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专区降价销售;二是落实专人保管制度,下架的过期失效食品在办理退货或者封存手续后,必须由专人保管;三是实行集中销毁制度,此类食品在实行集中销毁时必须在食药监部门现场监督下销毁,不得擅自处理。
此次销毁过期食品行动有力地促进了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