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3月25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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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采取资金支出负面清单方式助力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7-03-25 09:10:08  

新华社北京324日电 (记者 刘红霞)财政部24日向社会公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不再对相关资金支出范围作具体要求,而是采取负面清单方式,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该办法由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共同印发,201733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以下九个方面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相比2011年发布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此次公布的办法进一步改革资金管理方式,明确提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地方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责任。

与此同时,办法要求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机制,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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