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3月24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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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7-03-24 07:26:23  

                                                                                                                          

编者按:

33下午,驿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会议,专题听取了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汇报。

该负责同志表示,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巡察办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三轮巡察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组织安排更加科学。针对此次巡察,区委从实际出发,科学选取被巡察单位和配备巡察人员,同时确定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和现阶段工作重点,针对扶贫项目的推动、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不留死角,切实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二是支持配合更加有力。此次巡察中,被巡察单位思想重视、行动配合,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巡察组和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在巡察各个阶段充分沟通、通力协作,确保了巡察效果。三是问题查找更加全面。各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内容涵盖基层党建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及在惠民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件。同时,巡察组通过适时回访,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有力完成了巡察任务和回应了群众需求、发挥了震慑作用。

就今后的巡察工作,该负责同志要求,一要增强意识、强化巡察效果。巡察工作的关键是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要增强主动巡察意识,抓问题典型,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和反腐无死角。二要规范管理、提升巡察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巡察组要保证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立足于“政治体检”,捍卫党纪,做政治上的良医,保障党的健康。三要加强宣传,营造巡察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在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的同时,对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好单位、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巡察工作的影响力。⑧9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农机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自20161122016129对区农机局开展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巡察工作职责,以巡察工作的6项内容为核心,对区农机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获得了较为丰富的信息资料,巡察组对此进行了集体讨论和综合分析。

一、开展巡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巡察组入驻区农机局当天上午就召开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农机局巡察工作动员会,发放问卷调查测评表15份,收回15份;听取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作的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了局纪检组的工作汇报;畅通信访渠道,在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等醒目位置设立了3个举报箱;《天中晚报》公示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农机局举报电子信箱、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查阅账目和有关资料共计300余份,开展谈话60人次,走访群众100余户,共收到重要问题线索5条。

二、对区农机局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该局领导班子能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服务新形势下农村建设为目标,带领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抢抓机遇,狠抓各项任务落实,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建设缺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1.党组党建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局党组没有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党建工作很少进行专题研究;个别党支部多年不开展组织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10年来局机关和二级机构没发展过新党员;党员管理松散,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淡薄。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不力。局党组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视不够,没有氛围;党支部学习流于形式,领导班子只有1人有学习记录。(二)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1.“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召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少,主动听取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少,对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理论灌输多,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精准教育少,形式单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对分管股室和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不想监督的现象。2.局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局纪检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上工作不够主动,组织廉政教育和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少,主动监督项目申报和项目的实施少。例如,对农机补贴和土地深松补贴资格认定中,没有有效监督制约措施;对重点股室监督机制建设缺乏。(三)执行廉政纪律方面:通过调阅各种资料,该局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多。1.“三公经费”监管不力。2.财务管理不规范。3.巧立名目发放奖金补助。(四)执行组织纪律方面:1.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存在一些问题。如2016年发放农机补贴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公开、不透明和不公正,补贴对象确认随意性大;在土地深松、深耕项目的实施中也存在不公开、不透明和不公正,也没有党组会研究,而是由项目负责人随便确定;有时提交党组会议的议题,事前沟通不到位,影响工作的进展;党组会议上研究的议题,个别成员存在跑风漏气的现象。2.人员入编和干部选拔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局机关和二级机构存在混岗、借调现象。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党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五)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有懒政怠政现象。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3.工作纪律松弛。

四、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真正让咬耳、红脸和出汗成为常态;要加大对各党支部督导检查力度,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党支部学习教育活动。(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1.党组要进一步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有针对性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2.班子成员应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要主动抓、自觉抓。3.纪检组要聚焦主业,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干部作风和纪律,建立健全相关的反腐倡廉机制。(三)结合治理全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解决懒政怠政问题。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重点领域、权力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四)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普遍性问题要建章立制,对个性问题要严肃处理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61122016129,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水利局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受理举报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实行边谈话,边暗访。在巡察中,重点监督检查了区水利局领导班子9个方面的问题,设立举报箱5个,开通邮政信箱,公布信访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召开各类会议3次,张贴巡察公告30份,发放调查问卷24份,谈话对象48人次,开展专项检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次,收集问题线索3条。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从严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范围不广和问责不到位。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存在着宽、松、软等问题。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好,抓学习教育不多。会议记录本不规范,党组会记录涉及党风廉政方面不多。(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2.发挥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作用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三)执行廉政纪律方面。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1.招待费超支,仍有交通费报销现象。2.财务管理不规范。3.部分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4.往来账长期挂账。5.存在会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现象。(四)执行组织纪律方面。1.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好,有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2.干部管理不规范。存在超编混岗,借用干部现象。3.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没有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执行。(五)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淡薄。2.部分党员干部工作纪律松散。3.“四风”问题还有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应付思想。(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工作不规范。部分项目没有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2.提供资料不完整。对区水利局提供的项目有关材料进行详细查阅,发现个别项目缺少实施方案、预算评审材料、中标通知书等。3.文书存在弄虚作假。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代签或造假现象。(七)工程合同签订方面:1.有的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2.部分项目资金下达后,出现招投标工作滞后现象。3.合同内容不完整。(八)项目管理方面:1.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程序简化。2.违规收费。区水利局在个别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公司违规收费。3.合同履行不到位。4.工期控制不严格,部分项目不按时开工,延期完工。5.监理监管工作不到位。6.工程量预算编报不准确。7.社会效益发挥不佳,后期养护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三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坚持纪在法前。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查找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社会使用效能。四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党章规定收缴党费,按属地原则管理党员。五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防止“四风”反弹。六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首先,加强对所有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规范项目审批、规划、预算和审计等重点流程,杜绝项目管理混乱等现象发生;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项目工程建设过程全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其次,增强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财政资金下达后,按照规定及时招投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时效性;加强水利项目的监管,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如实、准确和全面填写有关内容,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最后,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纠正不合理的收费;严格按照合同办事,避免出现工程进展滞后,工程量不足,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的发生;加强项目建设的验收工作,严格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对所有工程项目及时审计,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总价,节约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有效作用。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林业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61122016129,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林业局开展了为期40天的扶贫专项巡察。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坚持按照巡察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守则的要求,以巡察工作的6项内容为核心,严肃认真地履行巡察工作职责,广泛沟通和相互尊重。对区林业局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获得了较丰富的信息材料。巡察期间共收集问题线索8条,其中纪检监察类5条,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被巡察单位调查处理;组织处理类1条,已移交区委组织部调查处理;利益诉求类2条,已移交被巡察单位处理。

一、对区林业局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区林业局党组班子始终紧扣国家治林育林方针,科学规划全区林业工作;工作中坚持以创国家级森林城市为抓手、以生态林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林业主打体系建设,促进了全区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再生。工作中党组一班人能够积极作为和精心谋划,依靠“两手抓”的方法,大力提升区林业局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区林业局党组一班人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工作务实、作风过硬和团结勤奋,在长期艰辛的工作中,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一致认可。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区林业局存在党建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执行不力,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1.该局2014年由区直工委批复3个党支部,到巡察期间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2.2013年以来,全局没有发展一名党员,平时开展党务工作、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从政教育较少,没有针对性的对全局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二)在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区林业局存在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质量不高,重大事项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问题。(三)在执行党的廉政纪律方面,区林业局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规发放补贴、补助和“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使用过高等问题。1.违规发放补贴。2.公务接待费用过高。3.“三公”经费使用过高。(四)在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方面,区林业局存在聚焦主要责任不够,“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对关键环节重点股室监管机制匮乏,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对公益林监管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五)在执行党的生活纪律方面,区林业局存在违规列支和报销费用等问题。(六)区林业局对项目补助资金监管不力,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缺失,存在虚报冒领国家林业奖励资金现象。(七)区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少,影响了全区林地面积复核的总体工作进程。

三、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林业局党组尽快完善支部建设,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在日常工作中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组织生活中严肃党内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创造安全稳定的林业环境。(二)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林业局党组在今后的决策过程中,要严守组织纪律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干好林业,创业兴林。(三)执行党的廉政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林业局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始终坚持纪在法前,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各项支出标准,确保“三公”经费科学配置、合理开支。在经费使用中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程序和财务“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奢侈浪费。(四)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林业局下大力气抓好纪律作风根本转变,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定位,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明晰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着重从“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优化考评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五)执行党的生活纪律、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林业局增强财会人员的财经法制观念,认真做好系统内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经费会计信息真实,经得起检验。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自行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补贴。增强公务支出的透明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完善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审制度,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查。(六)对项目补助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审核验收专业队伍,对全区享受国家级、省级补助的林地进行复核,杜绝冒领、多领现象的发生。(七)针对区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少的问题,建议区林业局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力争增加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招录,减少专业技术人均管理林地面积,提高林业管护水平。

 

 

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公路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61122016129,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公路局进行了巡察。在巡察中,巡察组坚持履行职责,赢得了干部职工全力支持配合。按照巡察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动员会、汇报会、问卷调查、谈话了解、实地走访、查看测量和设置6种形式的线索进行举报,先后获得各类问题线索14条,其中纪检监察类9条,党的建设类3条,利益诉求类2条,2个重要问题线索已按照要求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查处。

一、对区公路局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公路局领导班子能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团结奋进、务实重干的领导班子。区公路局党政分设有局长、书记,能够讲大局、求团结,廉政勤政,工作注重抓落实,“四风”问题有所遏制,干部作风有所转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中,能够做到警钟长鸣,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了反腐败工作的扎实推进,使区公路局在干线养护、扶贫攻坚等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受到群众好评。

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巡察了解和各类问题线索收集,发现区公路局在落实从严治党,履行“两个责任”和执行中央六大纪律、八项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从严治党存在缺失。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存在着宽、松、软等缺失现象。党组会记录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多,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去抓。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抓机制建设和学习教育不多。调阅资料发现3年内中心组学习记录内容太少,会议记录不规范,主题不明确,体现不出如何解决讨论事项问题。纪检组织领导机构不完善,没有专职纪检组长,机制不健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性不强,没有很好的落实监督责任。(二)执行政治纪律不严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委会召开不及时,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发挥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作用不够。基层党建工作缺乏应有氛围,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到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机关和二级机构党员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先后有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党政纪处分问责。(三)执行组织纪律不严肃。1.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够完善,存在混岗混编现象,局机关有工人身份占用股长位置的混岗情况。2.人事管理不严格,存在局机关工作人员系统外长期借调、局机关从下属二级机构借调人员的情况,借调管理不规范导致出现人员漏管现象。3.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问题多,例如,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路政大队、流动大队和超限站的人事编制改革,因工作不够严谨细致,导致部分工作人员的编制待遇问题仍未解决,形成不稳定因素。(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谨。缺乏制度刚性制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公务卡使用率低,现金支出量大;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铺张浪费和违规支出现象没有有效遏制,仍有不收敛的顶风违纪现象。(五)对群众利益重视不够。干线公路养护是区公路局的主业,但在这一中心工作上存在不作为现象。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维护群众利益不够。(六)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厉。1.工作履职尽责不够,在干线公路养护等重点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和超前性不够,对道路保障畅通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存在不作为失职行为。2.懒政怠政不作为现象较为突出,工作纪律松散,个别工作人员岗位意识不强,有迟到、早退和缺岗现象,工作软、散、懒等现象仍没有彻底改变。

三、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坚持纪律在法前。要加强学习,接受党的各项纪律约束,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四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妥善解决好长期借调人员的编制待遇问题。五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下大力气抓好纪律作风根本转变,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对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长效性督察。六是加强专项治理,促进工作规范化运行。针对干线公路养护存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此推进公路系统各项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长效化。

 

 

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20161122016129,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区交通运输局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坚持按照巡察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召开动员会、汇报会、问卷调查、谈话了解、实地走访和设置6种形式的问题线索举报,先后获得各类问题线索15条,其中巡察发现的违背六大纪律、八项规定等问题8条,专项巡察发现的重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条,3个重要问题线索已移交区纪委查处。

一、对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区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能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团结,工作氛围融洽,工作积极主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团结奋进、务实重干的领导班子。区交通运输局一把手政策水平较高,调至交通运输局工作半年多来,能够驾驭全局,适应新的领导岗位较快,工作注重抓落实、治难点,“四风”问题有所遏制,干部作风有所转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中,能够做到警钟长鸣,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了反腐败工作的扎实推进,惠民工程项目得到有效落实,提升了全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水平。

二、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党组书记没有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和制度机制约束。1.局党组对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理解把握不够到位。在班子建设方面,通过查阅党组会议记录,发现安排政治学习活动的内容较少,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安排少,领导带头上党课落实不够;开会布置工作业务多,安排党建内容少。存在重视一线工作业务,导致部分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够、工作方法不活和工作魄力不强,有求稳怕乱和遇事推诿现象,影响党组决策的贯彻落实。2.“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原局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从严治党存在缺失。局纪检组没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不收敛的违纪执法问题时有发生。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全。农村公路管理所、执法所党支部班子配备不全,影响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二)执行廉政纪律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时有发生,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执行不严,发现存在超标接待、不合理报销入账问题,公车私用,以野外补贴、加班补贴等名义滥发福利、报销通讯费等问题。(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1.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机关干部老化,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和交叉任职等情况,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调阅进出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张冠李戴等问题。2.组织人事管理遗留问题突出,局系统工作人员存在长期借调现象。局机关有从下属二级机构借调的情况,借调管理不规范导致出现人员漏管现象。3.运管所违反国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以培训费、上岗费和风险抵押金等形式内定进人收费标准。4.党费收缴对实发工资扣减标准把握不准,存在少缴、代缴和收缴次数少的现象,不符合《党章》规定。(四)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淡薄。2.部分机关干部缺乏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巡察发现有迟到、早退现象。3.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违纪执法,谋取私利。4.执法所工作人员涉嫌午间饮酒问题。(五)惠农项目建设方面:1.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关不严。2.项目竣工后服务不到位。

三、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要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和纪检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履行好“两个主体责任”的重大职责,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评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包和责任担当。(二)强化党的领导,从严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机关和基层党组织架构。(三)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惠民工程好事办好。1.做好道路建设规划。结合区交通道路实际状况,把项目真正规划好,要紧盯基层的所需、所盼和所求,因地制宜选准项目,科学论证,把群众需求放到第一位。2.严把质量监督。本着对全区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牢记浪费国家资金就是犯罪的理念,严把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确保质量第一。对项目的实施加强监督,敢于监督,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3.从源头抓起,对项目建设易患风险点筑牢“防火墙”,坚持阳光作业透明招标,预防和遏制工程中的程序腐败。4.全程监督,做好跟踪管理服务。项目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收尾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不留后遗症,确保项目发挥作用,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改进作风。要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和“双创”活动的开展,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着力开展以治懒(懒政怠政)、治超(超限超载)、治乱(乱拉乱倒)为主的专项整治活动,树立廉政勤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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