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徽闪熠映和谐
——记奋进中的正阳县人民检察院
□ 张清君 周道海 张随良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右一)在全市检察机关“送法进社区”启动仪式上。
“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十大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百优年度报告”……一个基层院如何每年都会荣获“国”字号荣誉的呢?春暖花开时节,我们一行带着疑问,走进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寻找答案。
看服务——整合检力,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探索为大局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以社会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县产业集聚区建设为切入点,把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着力点,积极打造检企合作、检企共建的结合点,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服务发展中的特殊作用。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县委提出的“加快两个建设、推动两个转变、破解两个难题、健全两个机制、实现两个提升”总体工作思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服务正阳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该院以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为切入点,把服务产业集聚区经济建设、支持集聚区企业发展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保护投资者、排除干扰者、打击阻挠者、严惩破坏者,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盗窃、敲诈勒索等各类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要求批捕环节平均办案期限不超过3日,公诉环节平均办案期限不超过15日,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畅通。积极查办企业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大力深挖企业“蛀虫”,以打促防。对涉嫌职务犯罪一般案件,从立案到提起公诉,检察环节办案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公正执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大对企业周边软硬环境整治力度,坚决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严重破坏企业经济秩序,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案件。2015年10月,该院成立了驻产业集聚区检察工作站,设立了专门办公室,由一名党组成员专门分管工作站工作,一名中层正职担任工作站主任,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做企业发展中的“朋友”、服务中的“红娘”、维权中的“卫士”,使工作站能真正担负起服务企业的重任。及时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的诉求,努力做到产业集聚区建到哪里,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企业落户到哪里,司法保障就跟到哪里。该院组织有关人员多次深入华星机械有限公司、百蓓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产业集聚区辖区内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谈心,了解企业建设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建言献策,从法律层面找到解决办法,全力推动产业集聚区发展。
目前,该院为县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3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2000余本,为企业解决难题15项,办理各类涉及产业集聚区辖内企业刑事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8条。
看和谐——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面对面做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办民事等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推进“平安正阳”建设。
该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与公安、法院互相配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打非治违、打击偷拐骗抢等专项行动,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新型检侦、检审、检律关系,恪守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5年来,该院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20人,提起公诉2505人。在批捕的案件中,位居前三位的犯罪分别是盗窃罪169件217人、故意伤害罪171件198人、寻衅滋事罪132件181人;批捕毒品犯罪121件137人,起诉133人。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非羁押诉讼等工作,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险性较小不需要逮捕的,决定不批捕4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人,降低了司法成本,减少社会对抗。同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认真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以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为载体,不断拓宽便民服务渠道。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采取预约接访、点名接访、联合接访等措施,提高接访质量和效率,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对涉检信访案件,坚持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强化责任,逐件落实。完善公开处理机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在释法说理中化解矛盾,以阳光操作来定分止争。加强对涉检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认真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拓宽当事人救济渠道,发挥律师的独特作用,增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在开展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化解2起多年未息诉的信访案件,办理举报失实澄清案件1件。
看成绩——明晰思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2012年~2015年,该院连续四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绩效考评中位居全市先进位次,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三八红旗集体”、“省级文明接待室”、“省特级档案室”等全国及省级以上集体荣誉47项,荣获“全市优秀执法单位”、“全市五一劳动奖状”等市级集体荣誉56项,83名干警被市级以上领导机关表彰。该院干警撰写的经验材料累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21篇,被省委政法委转发8篇,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42篇,被《检察日报》采用39篇,被省级主流媒体采用100余篇。
2012年初,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新一届院党组提出“抓班子,提升号召力;抓队伍,提升战斗力;抓业务,提升公信力;抓管理,提升执行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观念上与时俱进,工作上稳中求进,作风上团结奋进,方法上统筹推进”的总体发展要求,进一步确立了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该院坚持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任务来抓,以人为本,严管厚爱,提高素质,树立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检察形象。同时,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干警恪守道德底线,坚守职业良知,下大力气查找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的“顽症”,有效解决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形成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事业观,实行“以实绩论英雄,凭贡献用干部”的用人原则。建立完善检察业务办案和检察职业道德双轨制考评体系,真正形成“以岗定责、以责定效、人案结合、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长效机制。由于各项工作机制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思考更超前、工作更规范、作风更扎实、沟通更及时、特色更鲜明、廉洁更自律,带领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全院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看反腐——惩防并举,严查预防职务犯罪
该院依托侦查指挥中心实施“侦查工作统一组织、信息线索统一管理、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的核心主导作用,积极整合人力资源,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高压态势。重点对涉农又关乎民生的土地、建设、教育、医疗等窗口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宣传力度,推进了惩防一体化建设,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面对职务犯罪多元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强化措施,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反腐办案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的核心主导作用,实行侦查统一指挥、办案统一管理、“侦捕诉”协同办案。积极整合人力资源,注重协调办案,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5年来,该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6件122人、渎职侵权案件34件52人。为增强打击的质量和效率,坚持领导精力向办案一线凝聚,业务骨干向办案一线集中,检务保障向办案一线倾斜,保证了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集中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大案,其中立案查处了贪污贿赂大案50件79人、渎职侵权大案22件33人。其中查办李某某滥用职权窝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侦查十大精品案件”第三名;查办孙某某私放在押人员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十大精品案件”第二名,;办理杨某某等人持枪抢劫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精品案件”优秀奖;借助两法衔接平台立案监督吕某某滥伐林木案被市院评为“全市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第一名,同时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为民”十大精品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奖,反贪工作进入全省前60强,位居第19名。在全省检察机关控申工作会上,正阳县人民 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基层院做了典型发言。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干警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报告”。
该院牢固树立“惩防并举”理念,始终坚持把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积极配合自侦部门查案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注意在预防工作的各个环节收集职务犯罪的蛛丝马迹并加以甄别,将可查性较大、成案率较高的线索及时移交自侦部门,把预防和查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预防和查案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年来,该院在开展预防调查工作中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自侦部门立案查处6件6人,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看监督——强化监督,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牢固树立理性监督、质效优先理念,坚持数量、质量、效率、安全相统一,正确处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与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关系,不断强化监督力度,着力提升监督工作实效,提升执法办案效果。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经常性监督和开展专项监督相结合,为防止漏犯漏罪现象发生,通过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诉讼监督等环节,对提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把关。5年来,该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纠正漏捕13人,纠正漏诉15人,提出抗诉13人。坚持监督纠正违法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采纳5件;坚持传统业务与新增业务相结合,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2次。
看亮点——创新举措,围绕优势打造亮点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打造检察亮点工程,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措施和方法,主要以业务亮点、服务亮点、管理亮点、形象亮点、人才亮点、文化亮点为内容,想方设法让特色更特、优点更优、亮点更亮,以部分的亮点带动整体工作成为亮点。
亮点一:预防调查工作。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深入乡镇村组,采取个别座谈、重点走访等形式,对近3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剖析,形成了《2013年~2015年度正阳县惩治和预防惠农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专题报告》。此报告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百优年度报告”评选活动中,荣获“百优年度报告”。全省仅两个基层检察院获此殊荣。这是继该院2014年度荣获首届全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优秀年度报告”之后,再次获得这一全国性荣誉。
亮点二:检察文化工作。院党组提出了“文化育检、廉洁育人”的检察文化理念,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检察机关“软实力”和干警的“精气神”。大力加强精神文化、环境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建设,积极培育检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努力塑造具有正阳检察特色的核心价值理念和行为模式,用检察文化引导、凝聚、激励和约束干警。坚持把传播精神、弘扬理念、引领风尚、规范行为、塑造形象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形式活泼、寓教于乐、广大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用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占领和覆盖干警8小时外的思想文化阵地。引导干警远离是非之地、远离是非之人、远离不良的生活方式,养成有益于身心健康、格调高雅的良好生活习惯。通过检察文化,该院先后涌现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先进个人李付句,省三八红旗手、省巾帼建功标兵刘冰,省十佳公诉人王润林,省“五好家庭”张红,驻马店市 “文明市民标兵”赵春友,驻马店市 “文明市民标兵”、 市“十佳好儿子”宋斌等先进模范。2012年以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顺利通过了国家级文明接待室、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特级档案室、市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验收,在全市道德讲堂评比中,荣获第一名的好成绩。
亮点三:党风廉政工作。该院坚持思想引领,把作风纪律教育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来抓,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坚持德挺纪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思想教育理念,注重日常教育。通过开展一系列经常性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规矩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抓好警示教育,坚持利用周一例会,传达上级院通报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对上级有要求、社会有反映、党组有察觉、日常有表现的个性问题,做好专项教育,让干警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不是保险箱,检察干警身份不是护身符,促进干警进一步树立职业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同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安全办案无重大责任事故目标责任书》,狠抓目标分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形成日督察、周讲评、月通报、季总结的常态化督察格局,将督察结果与科室综合考评和干警评优评先挂钩。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追究问责力度。2012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检务督察426次,发表督察通报268期,累计对7人次班子成员、29人次部门负责人和37人次干警进行了实名无差别通报批评。该院党风廉政工作被市纪委评为“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风正潮平,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
谈起今后的工作,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冰铿锵有力地说:“成绩代表过去,未来仍需拼搏。面对‘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国不断深入、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大的新形势,我们将科学谋划、趁势而上、主动担当、务实重干、忠实履职 ,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正阳富民强县、赶超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冰走访人大代表。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县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现场作专项预防监督调查。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团结奋进的正阳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右二)与正阳县县委书记刘艳丽(右三)调研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