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多种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 张 勇 通讯员 马春杰)为纪念第35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全市营造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联合制订了《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多种宣传活动。
四部门联合开展了2016年度“文明诚信、守法经营”诚信单位评选活动,通过申报、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诚信单位”牌匾和证书,以表彰、弘扬文明诚信行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
在世纪广场设立3·15活动中心现场,组织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商务、工信、旅游、住建、邮政、质监等近20个部门,于
开展假冒伪劣商品识别活动。组织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等单位展示查获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向群众现场解答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
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与《天中晚报》及驻马店广播电视台《政法在线》联合开辟《3·15消费维权在行动》栏目,从
开展3·15投诉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主要新闻媒体、诚信单位代表、消费维权志愿者和消费者代表参观3·15投诉中心,近距离体验12315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文明诚信、守法经营”企业评选情况以及商品比较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