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海洋)近段,驿城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侦查监督工作的特点,严格办案程序,做到善于监督,增强了执法透明度,保证了案件质量。
该院对重特大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及早熟悉案情,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在办案中合理利用法定期限,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业务部门讨论审查,主管领导把关,积极与公安、法院交流探讨沟通,解决存疑问题。该院坚持开门纳“监”,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对自侦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增强执法透明度。办案中,该院在与侦查部门相互协作的同时,加大对采取强制措施和羁押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