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2月10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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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即将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7-02-10 09:54:51  

        本报讯 (记者 李一帆)今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实施5周年。为进一步加大《特别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力度,加强我市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近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2017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广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我市以《特别规定》为重点内容,广泛宣传普及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政策,着力推动《特别规定》宣传普及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促进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引导女职工学法、懂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同时,结合本地情况组织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着力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我市依托各地工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以中小非公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行业为重点,对未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及合同到期未续签企业集中开展要约行动。总结推广协商内容针对性强、协商程序规范、履约实效显著、女职工满意度高的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成功案例,着力推动协商、签约、履约程序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女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提升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约质量,增强履约实效。

       深入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我市加强与本地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以非公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对《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特别规定》、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参与侵害女职工权益案件调查处理,及时反映女职工利益诉求,提出工会女职工组织意见主张,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总结推广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典型经验。我市注重总结推广5年来本地区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推动《特别规定》贯彻落实、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典型经验,宣传交流女职工维权工作品牌、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有益经验以及参与调查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典型个案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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