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伟峰 通讯员 高 莉)去年以来,泌阳县对社会保障对象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积极实施救助,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该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该县按照省、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相关要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低保标准线与扶贫线两线衔接统一,且低保标准线略高于扶贫线。同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按照低保等相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孤儿保障范围,做到民政救助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
该县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40元,A类对象400元/月,B类对象245元/月,C类对象190元/月,今年共救助约7.1万人次,发放低保金约1713.8万元。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960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到132元,今年共救助约38.6万人次,发放低保金约514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