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出首张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罚单
本报讯 (通讯员 刘雁飞)日前,驻马店市喜盈门商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向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缴纳了5000元罚款。这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出并落实到位的首张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罚单。
该局在对驻马店市喜盈门商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购进的品客原味薯片、彝家山寨芦丁香茶叶等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该局依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驻马店市喜盈门商业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