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8月20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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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6-08-20 09:14:13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6批)

8111200~8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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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正阳县枫华猪场废水、粪便乱排”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反映的猪场实际名称为驻马店市枫华种猪育种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时所产生的废水、粪便进入集污井经过干湿分离机分离后所产生的废水进入沉淀池,后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最终排向厌氧塘,因厌氧塘不能完全容纳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沼液,导致部分外溢。

2.关于反映“导致汝南县梁祝镇杨庄村附近文殊河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该公司外溢的沼液向北沿耕地中的自然沟排向文殊河,经对入河口处取样化验结果显示:COD177mg/L,氨氮为79.3mg/L

3.关于反映“以前清澈见底,现在变成黑色,臭气熏天”的问题。经调查,位于该公司北侧约1000处的文殊河河床杂草丛生,由于天气原因河水基本断流。

三、整改措施

1.对驻马店市枫华种猪育种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2.责令驻马店市枫华种猪育种有限公司将向文殊河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拆除,已运行其新建6000立方米的厌氧塘。

3.责令正阳县慎水乡人民政府和化庄村村委切实承担起对养殖场的属地管理责任。

4.责令正阳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驻马店市枫华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的监管。

四、追责情况

1.对正阳县慎水乡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2.责令正阳县慎水乡人民政府对化庄村村委进行通报批评。

3.责令正阳县环境保护局向正阳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6批)

8111200~8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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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关于反映“无名加工厂夜间生产,冒黑烟,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反映的加工厂实为周新房塑料颗粒厂。该企业利用收购的废旧塑胶进行塑料颗粒加工,由于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产生锅炉废气、洗塑废水和塑料加热废气,污染比较严重。在今年环保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了该企业违法生产塑料颗粒。2016516日,西平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实施了关闭。2016813日,西平县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关闭状态,拆除的锅炉、造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堆放在厂区院内锈迹斑斑,但车间外院内堆放有部分废旧塑料原料。

三、整改措施

1.责令周新房塑料颗粒厂2016820前对现存的生产原料和已拆除的生产设备全部清理干净。

2.西平县人和乡政府加强工业园区内项目管理,严格把关,不得引进高能耗、重污染项目。

3.西平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后督察,严防该企业死灰复燃。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6批)

8111200~8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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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私自改建排水管道,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该公司1967年建厂,因建厂时间较长,厂区生产工艺变化较大,排水管网也相对复杂,20124月该公司对全厂排水管网进行了统一整改,按照国家要求只设置了一个排放口。河南省环保厅监察总队20143月对该公司外排口进行排查,未发现有私自排水管道。该公司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企业废水排放口安装有自动监控设施,自动监测数据与环境监控部门联网实时传输,经调阅该公司近期外排废水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有超标现象。

2.关于反映“排放氨气、气味刺鼻”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界周围确实存在气味。20168587,连续三天对该公司厂界四周氨气、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气体进行规范性人工监测,氨气、硫化氢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3.关于反映“ 拉煤车无覆盖,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该公司2016年制定了出入车辆冲洗制度,运煤车辆采用集装箱密闭,灰尘车辆采用罐车,渣土车用防尘网或帆布密封遮盖,防止渣土飞扬、撒落和流溢。对无覆盖的运煤车辆,不允许其驶出或进入公司厂区。

4.关于反映“夜间车辆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根据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726对该公司噪声的监测数据,噪声污染物符合国家标准。

5.关于反映“曾向当地环保局投诉,一直未解决”问题。

经调查,反映不属实。该公司为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驿城区环保局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单位,要求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群众反映和举报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6.关于反映“20151225市环保局监测结果水、声均超标”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通过对市环境监测站201512月监测任务单查阅,20151225并未对该公司进行过监测。

三、整改措施

1.驿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环境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做好企业和周边群众的协调工作。

2.驿城区环保局将联合市住建部门对该企业周边城市管网进行排查,坚决制止和打击私自改建排水管道违法行为。

3.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环境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刺鼻气味等有关环境问题,制订了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并定于201610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各项整改措施正在落实中。

4.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该企业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在企业南、北两个厂门口设置显示屏,公示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已于201686开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与广大群众监督。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26批)

8111200~8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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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关于反映“驻马店市天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入练江河,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该公司为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废水主要来自于玉米加工项目的生产废水,公司建有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通过排查,未发现驻马店市天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废水与练江河有管道联通。该公司因设备检修,1×35t/h×3M生物质发电项目已于201671日停运,35万吨玉米加工项目已于2016710日停产。

三、整改措施

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驻马店市天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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