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 健 张 军)“俺在这里帮忙干些拔草、浇水、装运蔬菜之类的活,每天能挣五六十块钱,除了平时的开销,还有节余,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8月3日,在正阳县青青蔬菜公司上班的王晓珍说这话时脸上流露出来的满是希望。贫困户王晓珍能够成为青青蔬菜公司里的一名上班族,源于今年5月份正阳县政协专门就精准扶贫工作所撰写的一份调研报告,报告以较为有力的事实依据提出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的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此后,县政府起草了《关于鼓励非公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红头文件,下发至全县各乡镇,以及所有非公经济组织和近千家较为知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见》规定:非公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扶贫攻坚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将重点给予政策倾斜;结对扶贫单位和党员干部,要积极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到附近的非公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多,在扶贫攻坚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年底将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
《意见》得到了帮扶单位、党员干部和非公经济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广泛响应。一些帮扶单位和结对干部积极牵线搭桥、穿针引线,百蓓佳公司先后赴王勿桥、熊寨等乡镇的贫困村招聘贫困家庭务工人员50多人,青青蔬菜公司招收附近村庄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近20人,山头村食用菌生产合作社吸收了10余名贫困家庭妇女就业……
据县扶贫办负责人介绍,截至7月底,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4000多人,使他们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家庭生活状况逐步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