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8月06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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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评论(十):应尽之职 责无旁贷

发布时间:2016-08-06 08:56:42  

河南广电全媒体系列评论(十)

应尽之职  责无旁贷

74日打响攻坚战到7月底,短短20多天,全省PM10PM2.5的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9.2%31%,下降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省、市中均排名第一;7月份,全省18个省辖市优良天数平均24天。

这表明,省委、省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部署完全切合河南实际。尤其是“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的刚性要求,已初步收到效果。

大气污染,是困扰河南的“老大难”。群众常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马就不难。”

老大出马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成为第一责任人,果然不同以往。有了“老大”的直接指挥,环保局和公安、住建、商务、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迅速形成携手共进、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

“进不了企业的门,见不到管事的人”,是环保执法人员常遭遇的尴尬。在淇县党政领导人的调度下,这个县成立了环境警察大队,公安民警与环保执法人员同进退,“组合拳”立即敲开了所有违法排污企业的大门。叶县直接从多个部门抽调人员,成立9个防治污染小组,分工负责,令行禁止的局面正逐步展现。

“老大”成为第一责任人,依法治污才能不折不扣地兑现。唐河县一家陶瓷企业超标排气,环保局“按日计罚”。企业找县领导求情,答复是:不要总提缴了多少税,我们更看重你们污染排放是否合格。罚款累计近160万元时,企业终于停产整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很快得以扭转。

第一负责人,就要第一个被追责。日前,因PM10没有达标,省攻坚办对7个城市发函警示,警示的对象无疑就是当地的“老大”。上有所行,下必效之。各市、县同时加强了对下级党政干部的问责,仅仅郑州就问责41名,商丘问责136名。言出法随,问责较真,治污碰硬者必然越来越多,懒政者越来越无容身之地。

我省明令要求,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这绝非权宜之计。排污是生产的一个环节,哪里有只管生产,不管排污的职能部门?治污是企业的必要成本,哪里有只管赚钱,不管治污的企业?良好的空气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哪里有只负责GDP,不负责大气指数的地方首长?

治污,不是额外任务,而是应尽之职,且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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