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第7批)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7批)
(7月22日8:00~7月23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县区 |
备注 |
14 |
西平县芦庙乡竹园水库上游两个养猪场粪便直排水库,水源严重污染。 |
西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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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西平县芦庙乡竹园水库上游两个养殖场粪便直排水库”的问题。
经调查,竹园水库上游共有两个养殖场,分别是河南康裕牧业有限公司和李华宾育肥猪场。7月24日,西平县政府组织公安、水利、畜牧、环保、芦庙乡政府以及当地村委会和群众代表,对河南康裕牧业有限公司场内外进行排查,经认真排查,发现水库中有两个该企业用于夏季给圈舍降温的抽水水泵和水管,未发现排污口和排污暗管,群众反映的河南康裕牧业有限公司向水库直排粪便和通过暗管将污水排入水库的问题不属实。李华宾育肥猪场已于2015年12月底停止养殖,现已废弃,该场在2015年12月底前确实存在粪便直排水库问题。
2.关于反映“竹园水库水源严重污染”的问题。
经调查,反映竹园水库污染问题属实。西平县环境监测站于7月24日、7月26日分别在竹园水库上、中、下游各提取水样一组进行了监测,二次监测数据显示,目前该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
三、整改措施
1.对李华宾育肥猪场立案查处。李华宾所经营的育肥养猪场,由芦庙乡政府负责,在
2.河南康裕牧业有限公司按“双违”建设项目整改的要求,
3.西平县芦庙乡政府加强对水库周边散养户排查和管理,防止畜禽粪便排入水库。
4.西平县水利局加强对水库的管理,严防企业或个人私设排污口。
5.西平县畜牧局加强对河南康裕牧业有限公司污染治理、综合利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6.西平县环保局切实加大对河南康裕牧业有限公司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水库水质的监测频次,严防企业污水跑、冒、滴、漏,确保水库水质进一步变好。
四、追责情况
1.对西平县芦庙乡党委、乡政府通报批评,并向西平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2.对西平县水利局谭山水库管理所副所长于华生进行约谈;
3.对西平县芦庙乡合庄村村委主任何俊波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第9批)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9批)
(7月24日12:00~7月25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县区 |
备注 |
7 |
2004年以来,泌阳县石材企业破坏污染耕地8400亩,破坏污染林地10000余亩,毁坏生态林4000余亩,毁坏树木250万余株,生态破坏严重。 |
泌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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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泌阳县石材企业破坏污染耕地8400亩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但数字有出入。2000年至2015年,石材区共占用土地3425.9亩,其中合法占地936.5亩,违法占地2489.9亩,违法占用土地案件已全部立案查处。
2.关于反映“破坏污染林地10000余亩,毁坏生态林4000余亩”问题。经调查,反应问题基本属实,违法数字有出入。石材企业共占用林地3543.8亩,其中,合法占用林地2860亩,原违法占用林地683.8亩。2013至2015年期间,刑事处理16宗,行政处理65宗,取缔企业违法占用林地470.6亩,打击毁林213.2亩。林地违法问题与第五批第13号交办件相同,已经调查处理并公示。
3.关于反映“毁坏树木250万余株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数字无法统计。石材区矿区大部分为岩石裸露地,为难利用林地,矿区分布的林木为杂灌木,达不到起测径级,毁坏树木无法统计具体数字。
三、整改措施
1.要严格土地执法,继续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毁坏耕地行为。
2.严格土地司法,充分发挥泌阳县人民法院今年5月成立的生态巡回法庭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公开审理违法占用、破坏土地案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和破坏耕地的行为。
四、追责情况
1.对泌阳县国土资源局进行通报批评;
2.给予泌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李国权行政警告处分;
3.给予泌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王旌帆行政记过处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第6批)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6批)
(7月21日8:00~7月22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县区 |
备注 |
21 |
遂平县20多家养鸡场臭味难闻,含抗生素的粪便废水未经设施处理排放沟渠,污染地下水水质。 |
遂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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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遂平县20多家养鸡场臭味难闻”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通过对遂平县所有养鸡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沈寨镇杨楼村养鸡户较为集中。该村共有养鸡户21家,均达不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属于散养,养鸡户外空气臭味较重。
2.关于反映"含抗生素的粪便废水未经设施处理排放沟渠"问题。经调查,粪便废水未经设施处理排放沟渠反映属实,但含抗生素问题因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3.关于反映“污染地下水水质”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经提取三个地下水水样化验,均在正常范围内。
三、整改措施
1.对于在村庄内自家院内饲养且外排粪便又不能及时清理造成周边空气污染较重的王中建、王周两个养殖户,限定于7月底前关闭、拆除到位;
2.对于鸡舍外排粪便堆积较多不能及时清运的杨乐、杨勋两个养殖户,限定于
3.对于杨楼村其余养殖户立即按照环保标准进行整改,确保达标排放,截至9月底前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关停。
四、追责情况
责令沈寨镇党委、镇政府向遂平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第9批)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9批)
(7月24日12:00~7月25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县区 |
备注 |
15 |
遂平县张台乡李尧村磊鑫建材,通常晚上生产,大气污染严重。 |
遂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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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遂平县张台乡李尧村磊鑫建材,通常晚上生产”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反映的“张台乡李尧村磊鑫建材”实际厂名为“遂平县磊鑫新材制砖厂”。
2.关于反映该企业“大气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安装脱硫装置,生产期间产生的烟尘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整改措施
1.遂平县环保局已将该项目列入双违整治项目,要求该企业于
2.遂平县环保局正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四、追责情况
遂平县凤鸣谷景区管委会党委、政府向遂平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第7批)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7批)
(7月22日8:00~7月23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县区 |
备注 |
15 |
驿城区老河乡靳庄村红光建材砖厂,毁坏树木、耕地,燃煤污染严重。 |
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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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关于反映“驿城区老河乡靳庄村红光建材砖厂,毁坏树木、耕地,燃煤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通过对靳庄周围18个自然村进行排查,没有发现该厂。随后,又对靳庄村的8名村民进行了走访,群众表示没有听说过该厂。同时,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老河乡人民政府、靳庄村村委、驿城区环保局提供该企业不存在的证明。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第8批)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8批)
(7月23日12:00~7月24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县区 |
备注 |
11 |
泌阳县杨家集乡张铺石子场扬尘污染严重。恒都养牛场污染环境,气味难闻。 |
泌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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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泌阳县杨家集乡张铺石子厂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泌阳县杨家集乡张铺村共两家石子场。泌阳县杨家集乡大杏山采石场因粉尘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措施不完善,泌阳县环保局已于
2.关于反映“恒都养牛场污染环境,气味难闻”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有气味问题属实,但厂界氨、硫化氢排放达标。
三、整改措施
1.由泌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对杨家集乡张铺两家石子场落实《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不到规定标准不准恢复生产;
2.河南省恒都夏南牛开发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饲料中添加EM原露微生态制剂,合理控制牛胃消化时间,降低牛胃臭气产生量;二是合理控制牛圈内牛粪牛尿原位发酵时间,及时清运,减少恶臭的产生及无组织排放;三是有机肥加工工段,合理控制堆肥腐熟时间,安排肥料接收合作单位及时清运,进一步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以保证恶臭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最少;
3.由泌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强执法监管,确保企业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追责情况
1.泌阳县杨家集乡党委、乡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泌阳县环保局作出深刻检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第9批)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9批)
(7月24日12:00~7月25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 县区 |
备注 |
13 |
驿城区刘阁工业区凯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环保手续不齐全。 |
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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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经调查,反映的地址和名称不符,该企业实际名称为“驻马店驿城区凯德塑制品加工部”,位于驿城区胡庙乡周井村。该加工部于2015年2月11日在驻马店工商行政管理局驿城分局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五金(不含油漆)、塑料管件及塑料制品销售。因该加工部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属家庭作坊式非法生产。该加工部已于2016年7月27日自行拆除。
1.关于反映“凯德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对加工部周围5家群众走访和实地调查,未反映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驿城区环保局未接到过关于该加工部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的举报。
2.关于反映“环保手续不齐全”的问题。该加工部属于家庭作坊式非法生产,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办理范畴。
三、整改措施
驻马店工商行政管理局驿城分局对驻马店驿城区凯德塑制品加工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驿城区胡庙乡人民政府对驻马店驿城区凯德塑制品违法加工部下达了立即停止生产并自行拆除的通告,目前该加工部已于2016年7月27日自行拆除。
四、追责情况
责令胡庙乡周井村支部书记刘国正向胡庙乡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