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5批)
(7月20日12:00~7月21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县区 |
备注 |
2 |
举报人反映:位于107国道潘庄收费站附近的西平县华港商混公司,噪声、粉尘污染特别严重。要求严查环保、土地手续是否合法。 |
西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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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企业噪声污染特别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西平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7月23日对企业边界四周噪声排放进行布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西界:55.2分贝;南界:51.7分贝;北界:52分贝;东界:67.2分贝。该区域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参照4类功能区昼70分贝标准限值,企业边界噪声最高值未超过标准。
2.关于反映“企业粉尘污染特别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现场调查核实,企业散装水泥和粉煤灰均封闭运输,砂石堆场已设置围墙,防尘网覆盖率95%,上料设备已安装喷淋防尘设施。院内道路已硬化,车辆出厂口有自动冲洗设施,企业基本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场未发现企业粉尘污染特别严重的情况。
3.关于反映“企业环保手续是否合法”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西平县环保局于2013年7月5日对企业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项目建成后由于未建防雨棚,不具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4.关于反映“土地手续是否合法”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目前,该企业未取得正式用地手续。
三、整改措施
目前,已对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经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要求企业完善环保验收及土地使用手续,待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追责情况
1.给予谭店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
2.对谭店乡党委委员安勇诫勉谈话;
3.给予西平县权寨镇环境监察中队监管员于巍行政警告处分;
4.给予西平县国土资源局谭店国土资源所田彦涛行政警告处分;
5.给予谭店乡潘庄村委干部张盘根党内警告处分。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5批)
(7月20日12:00~7月21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县区 |
备注 |
12 |
驿城区练江大道昊华骏化复合肥厂,运输、装卸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之前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
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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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企业运输、装卸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基于以下四点:一是该企业成品仓库完全封闭,成品装卸过程均在封闭库房内完成。原料装卸区距离霍庄400米,全部为袋装原料并且全覆盖,卫生防护距离符合环评要求;二是该企业已于2016年3月19日停产至今;三是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7月23日对该企业的监测数据低于国家规定排放要求;四是调查组对企业周边6家群众进行了走访,均未反映该企业有粉尘污染问题。
2.关于反映“之前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的问题未得到解决”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驻马店市环保局举报中心和市产业集聚区环保办没有接到过群众对该企业粉尘污染问题的举报。
三、整改措施
1.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杜绝、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2.要求企业切实做好厂区内粉尘防护工作。
3.驻马店市开发区金桥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低因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5批)
(7月20日12:00~7月21日12:00)
序号 |
举报主要内容 |
涉及县区 |
备注 |
13 |
泌阳县象河乡、春水镇和黄山口乡多家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破坏林地1万余亩,板桥水库受到严重污染。 |
泌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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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泌阳县象河乡、春水镇和黄山口乡多家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春水镇、象河乡、黄山口乡三个乡镇现有开采企业27家,目前都处于停产整治中。根据开采工艺,风钻钻孔、荒料运输过程中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矿区距村庄环境敏感目标较远,采矿过程产生的粉尘对群众生活环境影响不大。由于开采荒料在矿区运输过程中途经村庄,路况较差,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对群众生活影响较大。
2.关于反映“破坏林地1万余亩”问题。经调查:三个乡镇的石材开采加工企业共占用林地面积3543.8亩,其中合法占用林地面积2860亩;原违法占用林地面积683.8亩。2013至2015年期间,刑事处理16宗、行政处理65宗,取缔企业违法占用林地470.6亩,打击毁林213.2亩。群众反映破坏林地问题属实,但违法占用林地面积与反映数据出入较大,且已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分别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关于反映“板桥水库受到严重污染”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三个乡镇的河水主要汇集于洪新庄,经象河流入板桥水库;石材开采企业废水流入企业自建沉淀池处理后不外排,全部用于企业自身循环利用。根据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2016年7月4日对泌阳县象河入板桥水库前观音台断面采样监测结果和调查组于2016年7月25日现场提取象河入板桥水库前观音台断面监测水样监测结果显示,象河入板桥水库前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功能标准要求;根据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2016年上半年以来对板桥水库例行监测数据显示,板桥水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域功能标准要求。
三、整改措施
1.粉尘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三个乡镇的石材开采原有矿区运输道路进行整治;二是采取措施控制道路扬尘;三是对三个乡镇道路进行经常性清扫。
2.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泌阳县林业局、国土局严格林业执法和矿产管理,继续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开采行为;二是加强林业司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成立的林业巡回法庭的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公开审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
四、追责情况
1.泌阳县委、县政府向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2.市政府对泌阳县分管环保的副县长王庆怀进行约谈;
3.给予泌阳县黄山口乡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
4.给予泌阳县春水镇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
5.给予泌阳县象河乡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
6.给予泌阳县环保局全县通报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
7.给予泌阳县林业局全县通报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
8.给予泌阳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董国彦行政警告处分;
9.给予泌阳县林业局总工程师徐德平行政警告处分;
10.给予泌阳县林业局林业稽查大队队长节昌宇行政记过处分;
11.给予泌阳县环保局石材区环保所所长姜峰行政记过处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