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7月28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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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驿城区)

发布时间:2016-07-28 08:37:50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4批)

71912:00~720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13

驻马店市练江大道东段骏马化工集团,大气、噪声、水污染严重。

驿城区

*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河南省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根据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季度性《监测报告》(2014年第3季度~2016年第2季度)和废气自动监控数据(20151~20166月)监测数据,该企业废气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市环境监测站于726日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随后,调查人员对企业周边群众进行了现场走访,群众反映偶尔会有轻微气味,对正常生活没有影响。    

2.关于反映“河南省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污染严重”问题。经调取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季度性《监测报告》(2014年第3季度~2016年第2季度)和废水自动监控数据(20151~20167月)监测数据,只有20167120时至24时段,企业废水排口氨氮日均浓度为40.7mg/L,超标排放。

3.关于反映“河南省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噪声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根据市环境监测站于726日对该企业噪声的监测数据,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对周围群众进行了现场走访,群众反映听不到噪声。

三、整改措施

1.驿城区环保局已于2016713日对“河南省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12日出水口氨氮超标”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2.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派驻人员驻厂监督;

3.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追责情况

1.河南省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端污水处理厂经理彭华勇作出书面检查,并处以1000元经济处罚;

2.河南省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终端污水处理厂技术员黄爱云作出书面检查,并处以500元经济处罚;

3.河南省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排水在线监控管理责任人杨昆作出书面检查,并处以500元经济处罚。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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