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春华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哥哥起诉弟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黄某起诉弟弟黄某甲返还借款本金1万元,利息1800元。
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以及原告黄某的诉讼经历,承办法官在了解本案名为民间借贷实为家事纠纷后,建议当事人在开庭后自行和解。 经过法官的调解,弟弟黄某甲主动返还借款本金,哥哥黄某不再要求支付利息,兄弟二人握手言和,本案原告撤诉结案。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及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模式,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