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惠及千家万户 政策出台缴存职工受益
小王通过市长信箱留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7月份发文,贷款额度70%、年限35年,2015年9月份贷款额度降低到60%,2016年1月份贷款额度又降低到50%、年限30年。我是单位一名普通职工,这么一会儿一变,好不容易攒够首付去买房,一算又缺了80000元。咱市的工资应该知道有多高吧!县区的刚刚2000元。这么朝令夕改,政府部门还有没有一点公信力呀?我害怕再攒够首付了,贷款额度又变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最长年限、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暂停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停办装修提取、购房合同及房产证在一年内提取的规定,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中心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的。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银发【2015】98号、驻公积金委【2016】7号文件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将贷款最长年限调整为30年,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个贷率超过80%的城市,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业务转公积金贷款业务,鼓励办理公积金贷款转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充分发挥制度作用,自2015年3月份以来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已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余资金额度降至最低。 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合理建议,管理中心会积极采纳,在政策和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出台更好的惠民政策,使我市缴存职工再次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