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
驻国土划拨告字〔2016〕7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已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如下:
一、划拨地块的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批准文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驻马店高级中学 |
驻马店高级中学分校项目 |
淮河大道与盘古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
驻政文[2016]3号 |
151842.10 |
科教用地 |
划拨 |
二、公示时限:本公示时限为10天。
三、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建设项目用地权属、供地方式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将给拟用地者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396-2613015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