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4月08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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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个人质押贷款

发布时间:2016-04-08 08:30:08  

农业银行特色贷款业务(九)

农业银行个人质押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个人拥有的依法可质押的实物黄金或权利凭证作为质押物提供担保,从农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

哪些可以作为权利凭证?

1.整存整取、存本取息等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2.本人外币定期储蓄存单。3.凭证式国债:1999年(含)后财政部发行的国债。4.保险单:与农业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具有现金价值并能随时变现的人寿保单(无保底的投资联结型保单除外)。5.农业银行自营或代理买卖的实物黄金。6.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

申办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能够提供合法、有效、银行认可的质押物。3.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如何申办?

客户提出申请→办理质押物的冻结止付→银行调查和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温馨提示

上述业务内容流程根据质押物种类的不同会有少许差别,办理具体业务时请按当地农业银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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