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4月01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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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工商分局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16-04-01 08:47:15  

本报讯 (通讯员 王海荣)330日下午,从全市精神文明暨文明驻马店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驿城工商分局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驿城工商分局以“为民、务实、法制、责任”为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文明单位创建有效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去,与全方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经秩序、服务社会民生紧密结合,取得显著成效,凑响了一曲曲服务、监管、维权、发展的“华美乐章”。驿城工商分局连续五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此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是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驿城工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突破。驿城工商分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台阶,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驿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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