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美好家风 弘扬母爱精神
2016年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 梁灵芝)为打造驻马店文明之城、好人之城品牌,弘扬伟大的母爱精神,在全社会树立尊重母亲、善待母亲、感恩母亲的良好社会风尚,日前,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传递美好家风·寻找最美母亲”评选表彰活动。
凡有“大志”:体现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兼顾事业和家庭,积极进取,实现家庭、事业双丰收;有“大孝”:自觉弘扬家庭美德,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孝敬父母、公婆;有“大爱”:以德育人,科学施爱,或大爱无边,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有“大美”: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俭持家、团结邻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品格高尚的全市广大母亲(包括外来务工母亲及在驻居住的外籍母亲),均可成为“天中最美母亲”。
目前,市文明办已成立“传递美好家风·寻找最美母亲”活动组委会,负责考核、评定“天中最美母亲”候选人。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经初选后向所在县区文明办推荐,由县区文明办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市直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或自荐。推荐的候选人应报送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填写《2016年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于
组委会将在认真组织收集、统计和初步筛选的基础上,确定20名候选人入围2016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并进行公示。根据候选人事迹和投票评议结果,最终确定10名候选人荣获2016年驻马店市“天中最美母亲”称号。组委会还将在驻马店文明网(http://hnzmd.wenming.cn)和河南东方天中伟业实业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SHE181818)上设置网络投票平台,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跟帖评议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