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3月11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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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十二五”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6-03-11 08:23:08  

打造风清气正检察生态 护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十二五”工作纪实

张清 单新丽 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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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熊先海(左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立(右一)到遂平县人民检察院调研。

“十二五”,短短的五年时间,在历史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然而在遂平检察事业的发展历程中,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五年来,伴随着遂平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铿锵脚步,遂平检察人放眼全局、继往开来、抢抓机遇,奏响了一曲曲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华彩乐章。

五年间,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性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规范司法行为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争先创优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遂平县人民检察院赢得了社会各界一片赞誉。

五年中,该院获得20余项集体荣誉,60多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院党组成员李宪中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该院先后获得国家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国家级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省巾帼文明岗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治安模范单位等荣誉。一个个殊荣接踵而至,是遂平检察人拼搏精神和勇往直前气魄的最有力诠释。

放眼全局 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检察工作的重大使命,该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做到执法促进发展、办案确保稳定。

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期间,该院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20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犯罪嫌疑人37人,其中生产销售病死猪案件27人,在当地引起了巨大反响。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服务“三农”发展。该院突出查办了一大批涉农惠农和社会热点案件,如依法查处家电下乡补贴、新农合医疗保险、征地补偿、侵害农民利益的农业种植保险等领域贪污窝案2842人;依法查处了遂平县城镇低保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窝案56人,整治了城乡低保乱象和低保领域职务犯罪。

围绕服务大局,转变执法方式。该院坚持把办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努力转变“就案办案”的思维模式,做到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案件坚决查办,凡是对经济发展有不利影响的慎办、缓办,让改革创新者得到有效保护,让贪污腐败者得到严厉惩处,让违法经营者得不到好处。坚持从维护企业声誉、促进企业发展出发谋划办案工作,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避免因执法不当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注重通过办案了解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现实司法需求,合理延伸法律服务职能,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结合办案,帮助企业等经营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犯罪漏洞,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增强了服务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及时性,实现了司法办案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在强化责任担当、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该院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五年来,该院坚持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反映的焦点作为办案主攻方向,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大要案办理。五年来,该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310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该院先后查办了遂平县水利局原局长等7人贪污贿赂窝案,平舆县国土局原局长受贿、挪用案,省直三院原党支部书记受贿案,配合市检察院办理了河南省煤田地质局原局长(正厅级)受贿系列案件及平顶山地质四队原队长(正处级)行贿、贪污等大要案,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亲民利民 打造民生检察

“十二五”期间,该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使命,把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作为服务群众的主要途径,把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

自觉服务企业发展。把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堡垒,通过开展“检企共建”、“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实现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发展调研,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查找服务工作薄弱环节;建立提供法律救济、周边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法律咨询等服务;配套建立信息共享、政策通报、企业发展环境监测预警、涉企问题收集处理、派驻联络员等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或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犯罪,办理严重损害该县知名企业商业信誉、声誉案件;依托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拓展服务群众平台。构建城市化服务群众工作体系,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和一线窗口,建成网上、掌上和实体三大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整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告申诉、诉讼服务、法律咨询、律师接待等10项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检察长下访、上门接访、视频接访、预约接访、预约答复等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依法处理群众诉求。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为契机,积极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信访审查甄别程序,建立信访笔录和书面答复制度,帮助群众界定诉、访区别,保障信访人知情权,实现无涉检信访积案、无越级上访问题发生。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仅2015年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8323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66210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9379人,提起公诉274374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轻刑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对特殊群体、特殊情节的轻微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努力减少不必要的羁押。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室,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建立健全“一室一课一志愿”工作机制,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注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成长环境,建立集“审、察、听、疏、矫”于一体的救助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护苗行动”和“送法进校园”活动,圆满承办全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普法教育现场会。引入社会力量,聘任首批10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志愿者作为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员,常态化检查辖区网吧和娱乐场所,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严惩民生领域犯罪。扎实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2014年,该院办理了崔某某等11人重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由于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突出,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案件。在开展涉农检察专项活动,认真查办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该院还深入全县12个乡镇,对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和法律知识讲座活动,为基层干部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开展涉房地产领域犯罪专项检察活动、刑罚执行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和环境影响评价专项预防调查活动。积极参与全县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活动,与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作机制,依法开展专项监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联合县环保局对全县重点食品、化工企业进行走访,启动环境影响评价专项预防调查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预防企业乱排乱放、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坚持走精品化监督之路,提升法律监督品质,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十二五”期间,该院着眼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实施“五强化”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侦查监督,依法纠正漏捕11人,提出侦查建议和意见61条;强化审判监督,在受理刑事案件中,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0人;强化执行监督,纠正监管违法活动等问题;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2份;强化办案自身监督,建立完善了案管工作流程,规范了案件受理、立案和办理程序。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实行全程跟踪、预警和监控,进一步健全了案管情况分析报告机制,加强和改进了案管统计工作。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保障正常诉讼秩序。充分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积极开展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坚持释法说理,维护裁判权威,赢得群众理解,对认为正确的裁判,耐心对申诉人释法说理,促成息诉。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超期羁押、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进行动态监督,对每个案件的诉讼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以监所检察更名刑事执行检察为契机,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全面正确履行新增职能。加大对看守所“进、管、出”三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全面完善超期羁押通报和预警制度。坚持开展“约见检察官”制度和入所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在押人员思想动态。在驻所检察中,发现问题就立即向看守所提出建议和纠正意见,确保了县看守所安全稳定。

建设软硬件 提升科学规范执法能力

统一管理,全程服务。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统一受理、分配、送达案件,对办案期限、程序、质量和涉案款物进行全程同步监控、管理,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公众提供案件查询和阅卷等服务,保障诉讼参与人及相关人员的权利。其中,2015年统一管理案件506662人,针对办案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业务部门作出口头提示16件,对全部涉案财物进行统一入库管理,接待律师预约阅卷63人次,受理电话查询400次。

科技强检,提质增效。主动适应新形势,努力提高检察工作科技水平,完成检察专网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建设,强化信息安全,筑牢保密防线。依托统一业务应用和“检务通”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搭建检务公开平台,发布检察机关重大部署、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释放法律监督正能量。驻所检察室监控设备投入使用,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督;投资建设高清视频会议、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检察工作可视化互联互通,构建规范高效的检察运行体系。

建章立制规范有序。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了检察业务、检察政务、检察事务等三方面16项制度,全面整合、细化各项检查业务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规范。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和错案追究机制,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实行日常督查和定期评查相结合,将纪检检查、检务督察和效能检查三者有机整合,形成较为完备的执法规范、责任追究、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全院干警形成遵规守纪、规范司法的行动自觉。

与此同时,遂平县人民检察院还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以规范化、常态化和实效性为目标,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严格实行“一案一评”,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截至目前,该院共对20121月至20154月办结的50件自侦案件,自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办结的620件侦监、公诉案件进行了评查。

在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同时,遂平县人民检察院还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通过学习行业楷模的先进事迹,在干警中弘扬正气,树立榜样,提升干警思想道德素质。认真抓好业务学习,坚持“每周一课”学习制度,开展“学练赛”活动,干警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抓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落实,严格实行“一问三责”、“一案三查”,坚决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全院干警全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被县委确定为县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试点单位,被表彰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继往开来 站在新起点 开启新跨越

“今后五年,我们将坚持法治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回顾“十二五”、展望“十三五”,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海建信心百倍。

积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十三五”期间,该院将紧紧围绕“党委想什么,群众盼什么,我们做什么”,充分发挥司法办案在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中的特殊作用,自觉服务“美丽遂平”建设。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网络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新兴生产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洁遂平”建设。

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戴海建看来,刑事诉讼监督中既要防止打击不力,又要注重保障人权,必须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侦查活动中的违法乱纪现象。侦查监督,重点在违法取证、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超期羁押漏捕漏诉等方面,要做好通知立案案件的跟踪监督,着力在“立而不侦、侦而不结”问题上下功夫。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抗诉成功率;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素质保障,全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戴海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巩固好“三严三实”和“规范司法”活动教育成果,强化内外部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继续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以先进检察文化推动全院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  

繁花千朵终成往,继往开来方是金。承载着收获的喜悦,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精神抖擞、豪情满怀,在改革发展的大道上将继续阔步前行。戴海建表示,今后五年,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为遂平县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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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道德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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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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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校园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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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八妇女节维权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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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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