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创新调处机制 积极做好矛盾化解
2015年我市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成效明显
本报讯 (记者 黄育南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医患纠纷与调处机制,坚定工作信心,城区调解中心的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充分发挥主城区医调中心的指导示范作用。要在扩面上尽量做到广覆盖,逐步向民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拓展。要进一步积极探索理赔机制,把医疗责任险和医疗风险双轨制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理赔工作有效落实。要对医患调处工作做到快速反应,积极主动引导,早期快速介入,进一步探索快速反应的机制和办法。要做好调解文书的法律确认,确认工作要及时快速,切实维护好医院和患者的权益。要搞好宣传,想方设法让住院患者及家属都知道医调中心的作用和承担的任务,及时公布医调中心电话和信息,积极宣传“医闹”入刑的法律法规。要定期组织医疗机构对典型案件和事例进行分析讲评,让医疗机构了解纠纷发生的原因,及时制定预防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在财政上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充实医调专家库成员。
会议强调,第三方调解组织是中央和省长期以来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当前一个时期,积极做好矛盾化解是中央两办明确的要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目前,我市医患纠纷与调处机制取得了很大成效,成绩来之不易,要建立长效机制,用好驻马店这张名片,把医调中心的作用和价值充分体现出来。要在巩固、完善、提高和创新上做得更好,让群众满意、社会赞同、医疗机构和领导认可。城区医调中心要在机制上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的覆盖面,在扩面问题上积极与驿城区、开发区加强协同,扩大业务范围。要理清理顺关系,把积极协调与加大公安部门打击力度相结合,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司法确认要由综治办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对已经调解了的案件要快速进行司法确认。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各方面的关系,共同推动调解机构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日常协调制度,各县区综治办、公安局、卫计委、各医疗机构都要明确医患纠纷与调处机制的协调人,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经费保障上要充分用好医疗风险金和医疗责任险,同时要力争财政的支持。大型医疗机构要用好风险金,小医疗机构要用好医疗责任险,要相互配合,对理赔突出一个“快”字。对不按文件要求缴纳风险金的医疗机构要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督导和通报。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医学知识,提高调解的技能和水平。要加强管理,搞好团结,树好形象,发挥好团队精神,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影响力。要提高办案的质量,既让医院满意,又让患方满意。要围绕提高质量来创新,提高防范能力,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服务意识,避免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