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勇 通讯员 马春杰)近日,市工商局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要求在
明确年报基数。认真核实企业年报基数,确保其与本地区同期存续企业数相一致。同时,稳妥推进未年报企业的清理工作,对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积极引导其依法注销;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出《关于驻马店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5年度报告的通告》,进一步明确年度报告的主体、时限要求、内容、方式、流程和法律责任等相关事项。以短信提醒、字幕广告、电话提醒、宣传资料等方式同步推进宣传引导工作,让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切实了解年报公示的重要性,明确不年报不公示会受到的制约和处罚,增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积极性和紧迫感。
强化培训指导。做好工商登记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切实提升业务指导水平。同时,健全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全面开展企业工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中的作用,通过集中宣传辅导和联络员培训、行业组织培训等方式提升企业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识水平,使企业进一步明确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引导企业加快年报公示进度。
加强督导检查。把年报工作作为衡量各级工商部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督察。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指导企业自主填报年报,为企业年报创造条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代替企业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对在年报公示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