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1月13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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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汽车行业新规解读

发布时间:2016-01-13 09:11:50  

进入2016年,汽车行业一批新的政策法规开始陆续实施,例如电动汽车充电接口新国标、缺陷汽车召回新规、燃油限值标准更替等。这些新规定与车主息息相关,这里就对今年开始实施的汽车新规做一个总结梳理,以供消费者在购车、用车时参考。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

11起,由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从2016年起汽车维修技术信息须无差别、无延迟公开。按照规定,汽车生产者自11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乘用车和客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自201711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汽车生产者要在201711前,公开200871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乘用车和客车的维修技术信息。

长期以来,汽车厂商对汽车零配件和维修技术信息实行指定经销商授权经营,影响了汽车售后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多数自主经营的维修商户无法获取专业维修技术,也无法从正规渠道取得原厂零配件进行经营销售,这实际上是汽车行业“被合法化”的技术垄断,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甚至增加了消费者的额外开支。购车市场和后市场之间的通道一旦被打通,消费者的选择权更多,使新车的保养维修更加便捷,杜绝市场上假冒伪劣零配件的滥用现状。

新能源车补贴标准调整

2015429,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其中指出在2016~2020年,对消费者购买的进入国家新能源车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继续给予购车补贴。新标准规定新能源车的补贴将分阶段退坡,到2020年,补贴标准将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降40%

新的补贴标准将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下调。具体下调办法是,2017~2018年补贴标准将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将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降40%。而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将从2015年的18万元/辆提升至20万元/辆。

对比2013~2015年新能源车的补贴标准,2016年起执行的新补贴标准针对续驶里程大于和等于80km、小于150km的纯电动车和增程式在内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补贴金额分别降低了6500元和1500元,而续驶里程大于和等于250km的电动车及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金额分别提高了1000元和20000元。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车的时候,续驶里程将是非常关键的价格影响因素。

新补贴标准对补助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的要求也有所提高,其中纯电动乘用车的最低续驶里程由大于和等于80km提升至大于和等于100km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统一

11起,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国家标准在四项标准的修订基础上新增《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一部分:一般要求》。新修订的五项国家标准主要在提高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性及兼容性方面作出更进一步的要求。交流充电部分,更新禁止采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直通电缆加普通家用插头的连接方式,大于16安培的充电方式要求在车辆插座和供电插座安装电子锁和温度传感器等规范。直流充电部分,更新在直流充电枪内要求安装电子锁,同时预留车辆插座加装电子锁的机械结构,要求车辆和设施必须具备检测和警告功能等规范。

车企燃油限值降低至百公里6.7L

2012628,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整体目标,要求2020年当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5.0L/100km。目前,第四阶段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已于20141222正式发布,于201611起实施,要求汽车生产企业2016年平均燃料消耗标准需满足6.7L/100km

尽管2016年的行业燃油消耗目标仅仅比2015年的降低了0.2L,但对于不少车企来说任务还是相当紧迫。毕竟,在2015年的中段,工信部公布的《五部门关于201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的公告》中,显示了27家车企未达标。随着国家要求的平均油耗限制门槛的不断提高,小排量涡轮增压也越来越受到车企的重视,新能源汽车也会加快发展步伐。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新规更透明

我国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201311日起施行,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20161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细化规章,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生产者召回责任主体义务,增加了对汽车零部件生产者的义务,对监管部门的工作流程以及地方质检部门参与召回管理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的内容,丰富了缺陷调查工作手段。

因车辆质量问题退货可退车船税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新车船税管理规程于11日起施行。新规程第四章对纳税人因质量原因退货,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等情形而申请退税的要求,应当予以办理。规程中指出,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董思呈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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