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1月13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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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纪委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1-13 08:34:24  

本报讯 (记者 郑付生 通讯员 山)近日,驿城区蚁蜂镇大子房村8位群众将写有“心系群众 为民做主”、“人民好法官 当代包青天”、“维护司法公正 弘扬社会正义”的三面锦旗,分别送给驿城区纪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对100多亩林地通过区相关部门的援助又重新回归集体所有表达深深的谢意。

据了解,20126月,蚁蜂镇大子房村村委将属于集体财产的100多亩林地以合同形式承包给他人。知道此事后,许多群众不能接受,认为集体利益受到损失。为此,他们多次与村委交涉,没有得到明确的说法。由于村民缺乏法律知识,在维权的道路上走了不少弯路,致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近日,驿城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派出调查组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走访,并协调司法部门进行解决。

驿城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团体,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本案于20151221日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驿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大子房村委对外承包林地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至此,大子房村100多亩林地又重新回归集体所有,积结在村民心里的“疙瘩”解开了。

驿城区纪委负责人在接待群众代表时表示,区纪检监察机关竭尽全力维护群众合理诉求,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能量。同时,希望群众代表能够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领群众合法经营,勤劳致富,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驿城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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