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殿文
普法是普及法律知识的简称。其要义在于加强对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公民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崇尚法治、公平正义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在普法教育中,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最好的普法是什么?有观点认为,最好的普法莫过于司法公正公开。主要观点是把行政事务交还给行政,法官才能全身心地居中裁判。普法有不同层面,对法官来说,大可不必搞走街串巷、进村下矿的“花架子”,公正审判,扎实论理,拿出老百姓看得懂、说得服的判决,就是最好的普法。在案件审理禁得起推敲的基础上,充分做好庭审公开、文书说理、案例发布,才是最专业的普法。
最好的普法是什么?也有观点认为,依法行政是最好的普法。主要观点是,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的标准只有一个——政府是否依法制衡权力,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办事。所以,依法行政才是最好的普法,才是进一步深化普法、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法治社会的重中之重。民众接受普法的意愿增强了,普法工作也就事半功倍了。有人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十倍于犯罪。因为犯罪只是污染河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污染水源。”又如威廉格拉德斯通的名言“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是最大的腐败,唯有做到有错必纠,才能执法必严,只有执法必严,才能依法维护司法的公平与公正,也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使法律真正发挥保护民众的效用。
《论语》有曰:“其身正,不令而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政府是否守法,会成为公民是否守法的榜样。如果公民看到政府不依法办事,任何普法教育的努力都将化为泡影。执法者应当成为守法的榜样,只有执法者带好头,模范地守法遵纪,执法才能令人信服,才能带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唯有依法行政,才能真正在普通民众和法律法规之间架起理解的桥梁,最终促成自觉意义上的守法意识的形成;唯有依法行政,才能让普法之路走得更为坚实。
综上所述,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政治文明和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
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国家行政管理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我国行政机关在观念、组织、人员、职能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从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全面转变。实行依法行政能够在行政管理中维护宪法权威,规范权力运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公正与强力推进依法行政是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用句流行的话说,就是没有最好的,只有更好的,其终极目标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