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谋划 落实责任 严格督导 泌阳县全力落实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项目 本报讯(通讯员 王林昶) 今年以来,为切实解决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问题,泌阳县根据驻马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2015年30个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提前谋划,将该县2015年3个示范村的建设任务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建设项目32个,完成投资2062万元。 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项目任务下达后,该县及时制定了具体做法和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县以扶贫开发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指定1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分管领导,专职负责示范村建设任务工作的协调和开展;指定1名班子成员积极同各单位和村里协调,各示范村积极对接,科学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注重沟通协调。通过召开示范村建设目标任务分解会,将示范村建设任务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乡镇、村委在项目建设和规划上注重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建设有序。三是全力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建设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强化跟踪督察,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确定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 做好项目对接和实施工作。利用扶贫开发联席会议这个平台,要求各个单位要根据分解的项目建设任务,重点抓住项目论证、批复、动工、竣工时限及完成项目需要采取的措施等节点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以便全程掌握项目实施过程。 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扶贫开发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职能,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及时掌握示范村规划执行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村为单元、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工实施”的原则,实行规划到村、项目到村、扶贫资金到村、行业扶贫到村、领导联系到村、社会帮扶到村。建立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构筑起“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常态化扶贫开发工作体系。把扶贫开发作为“一把手”工程,乡镇党政“一把手”是辖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一把手”是行业扶贫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涉及县有关部门,明确1名副职专抓示范村项目建设工作,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落实、亲自跟踪问效。 倒排工期,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按照项目建设内容逐项落实,制订了详细的《实施计划》,对项目资金的投入都有具体的预算,确保资金投入精准、项目建设一步到位不留缺口。 组织示范村负责人进行观摩。为了充分调动示范村干部群众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县政府定期组织3个示范村的干部及项目建设单位互相观摩,取长补短,既学习了其他项目单位的先进经验,又找到了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单位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主观能动性。 实行严格的督导问责制度。为确保相关单位的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县扶贫办同县政府督查室对项目实施情况跟踪验收、跟踪考核、跟踪问责,对督导工作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凡已纳入规划的扶贫开发项目和整村推进的单位项目,不能按期落实到位的,要坚决问责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该县道路建设现已完成混凝土道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