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12月08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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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普法要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12-08 09:02:24  

胡殿文

       近日,“河南大学生家门口掏鸟窝获刑10年半”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日前,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替儿子请了律师,希望法院能启动再审程序,相关申请材料已递交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介入此案,对其判决正在进行专题研究。据央视随机网络调查,88%的网友认为法院判得重了,当事人有点冤;只有12%的人认为,法院量刑适当,掏鸟窝者罪有应得。案件下一步的进展我们拭目以待。不过,舆论并不能干预司法,法律的事情要用法律来解决。案件之外的话题应该是大学生掏鸟引来牢狱之灾,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恶补一点法律知识是必须的。上网搜索得知,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1988118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8931起施行。后来经过了2次修正。其中第二章第八条规定,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第九条规定,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三十一条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捕猎鸟类而获刑的事件,这些年还真不少。去年63日,江苏省沛县多名村民在一微山湖畔用音响播放鸟语,传出的“求偶声”诱捕候鸟,3个月时间,共捉到2万多只野生黑水鸡、猫头鹰、苍鹭等。目前,张峰等3名嫌疑人因非法狩猎被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审理中。去年512日,62岁的许昌市禹州市农民张某捕杀了一只猫头鹰,结果在销售时被查获。后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20131027,北京的牛大爷在石景山区八大处地区竖起粘网,非法猎捕黄雀3只、灰喜鹊2只,被民警当场抓获。最终,法院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看得多了,感觉事态就严重了——盗猎者“前捕后继”,说明普法教育仍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人们对生物多样性和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认知度还不够。即便是在校大生学的保护意识也不强,对相关知识了解不多。人们心知肚明是,只有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才能避免悲剧重演。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人知法、懂法是基础。作为一个公民,没有人告诉你哪些动物是受国家保护的?这是谁的错?这不都是你的错,但你确是有无知的错。“掏鸟窝”案件出现以后,121,大河论坛随机做了网络调查。结果显示,80%的网友并不知道很多常见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这只能说明普法教育力度还不够。

    由此可见,野生动物保护普法要常态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和协会应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让公众知道野生动物的种类和重要作用。而保护野生动物的普法之路还很长,社会、学校和各级政府都应拿出足够的精力进行普法,也期待每起类似案件都能引起大家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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